【可转债知识】04可转债四大要素-回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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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讲到下修条款是上市公司的权利并非义务,如果股价持续走低而公司却一直不下修转股价,那我们岂不是只能眼睁睁看着可转债跟随正股一路下跌吗?

当然不是的,我们还有秘密武器——回售条款。

一、什么是回售条款

和前面说到的转股价、下修条款一样,回售条款也是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的条款。

为了方便讲解,我们还是拿亚药转债的回售条款来举例:

可以看到,回售条款分为有条件回售条款附加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一般规定在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里,正股价格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债券持有者有权将可转债以回售价回售给公司,可转债回售价就是指这个面值100元+当期利息了。

这里的30个交易日和70%并非统一固定的,不同可转债可根据公司情况自行设置。回售条件越宽松越好,代表着越容易触发条件,对于我们投资者来说更友好。

2、附加回售条款

附加回售条款比较简单,就是当募集资金的用途发生改变时,债券持有者可以享有一次回售权利,回售价跟有条件回售条款一样,都是面值100元+当期利息。

3、回售次数与时间

亚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规定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里,每年只能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行驶回售权,如果当时放弃了回售权利,那该年度就不能再行驶回售权。

大部分可转债的回售次数都跟亚药转债一样,但也有一些是“最后2个计息年度只能回售1次”,还有更另类的会设定为“在最后2个计息年度不限回售次数”。

不管是有条件回售条款还是附加回售条款,满足行驶权利的条件后,就会进入回售期,需要在回售期内才能行驶回售权,错过就默认为不行驶权利。

二、回售条款的作用

回售条款是给可转债投资者的一个强有力的保护机制。

虽然上一章节说的下修条款可以让可转债起死回生,但这仅仅是上市公司的权利,如果公司不作为,在股价大跌的时候不主动下修转股价保障债权人权益,拖到最后一年再采取补救措施,我们投资者也那它没办法。

证监会也想到了这种情况,就给下修条款打了回售条款这个补丁,防止上市公司出现消极应对态度。

所以,回售条款是针对正股市值不高、评级低的可转债准备的,那些银行、券商、金融类企业发行的AAA评级的可转债多数都没有回售条款。

三、如何利用回售条款

因为有回售条款,那些临近回售期且转债价格低于回售价的转债就存在博弈空间了。

举个例子:

(2023年8月4日数据)

鸿达转债,2023年12月18日是回售起始日,现在的转股价值为62.4,满足回售条款的条件“股价低于转股价格的70%“。

假设现价97.089元买入鸿达转债,如果未来股价不变或走低,4个月后将满足回售条款,就可以以回售价100(面值)+3(当期利息)元把转债回售给公司,4个月赚6%,收益还是很可观的。

这还只是鸿达转债众多结果中比较普通的一个,它还可以这么走:

1、拉升股价,使转股价值高于70,避免触发回售条款。

2、下修转股价,使转股价值高于70,避免触发回售条款。

3、拉升转债价格,使转债价格高于回售价103元,即使触发回售条款,也不会有人真的参与回售。

4、组合拳,下修转股价+拉升股价+满足强赎条件,转债完成使命强赎退市。

正因为有回售条款,鸿达转债于2023年5月跌到最低85元后,在没有什么利好的情况下开始缓慢上涨。

在正股不退市的情况下,我相信它在12月18日前后,一定会突破103元的。

留个小作业,大家有时间可以在集思录上看看还有哪些转债有回售博弈的机会?思考一下它们各自都有什么机会和风险。

总结一下,本期文章主要讲了回售条款的条件及作用,并通过案例为大家分享了如何根据回售条款进行低风险博弈。下期文章将会给大家分享可转债四大要素的最后一个也是最刺激的强赎条款,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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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