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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不明真相的群众: “或者说,乞讨者所陈述事实不一定真实准确的外部危害性,不足以让社会支付这样的成本。”这个说法和前面的伪装乞讨无外部危害性自相矛盾呀,如果随着技术的发展,鉴别真伪的成本下降到社会足以承受,比如执法人员通过VR技术可以实时获取乞讨者的社会公共信息,那能不能认为是诈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回复@黄建平:说实话,老黄这话才是纯属逻辑推理,对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缺乏了解。
如果我们假定:
1,所有乞讨者所陈述事实必须真实准确,违者以诈骗论处。
然后,最重要的,很可能必须再加上一条:
2,所有乞讨者必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且缺乏除乞讨之外的经济救助手段,违者以诈骗论处。
那么,街上99.99%的乞讨者都会消失,这不失为打造冰清玉洁的完美世界的好手段。
但是,鉴定乞讨者所陈述事实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数量极为庞大,情况极为复杂多样,判断必然具有有很强的主观性的事情,目前来看没有任何社会能够承担这样的成本,或者说,乞讨者所陈述事实不一定真实准确的外部危害性,不足以让社会支付这样的成本。之所以外部危害有限,是因为有两个制约:乞讨者付出了人格尊严一定程度上丧失的代价,愿意付出此代价的人数量有限;施舍者能够自主决策。
打造冰清玉洁的世界的想法是很好的,但任何事情真正实施都需要考虑现实的可行性,而且社会能够支付成本,脱离这些谈论对错是非,是空谈。
2011年左右,网上曾经发起了一个随手拍解救(鉴定)被拐儿童的活动,全国人民拿起手机拍照,然后将可疑的乞讨儿童送进派出所。这个过程中,没有鉴定任何一个乞讨儿童是被拐卖的,没有任何一个。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与人们打造冰清玉洁世界的初哀,偏差就是如此之大。
引用:
2019-07-16 09:24

请问:假扮残疾人乞讨犯法吗?
$东阿阿胶(SZ0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