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uliereng: 就是明抢、就是打劫,极其无耻。你只是瑞士银行业、整个瑞士的国家信用算是扔粪池里了!!
也许瑞士信贷在募资说明书中事先说了这个事,投资者被其高收益率吸引,次级债先于普通股吸收损失并不违法。但显然,这种条款意味着这种次级债违背了其设计初衷——补充资本,实际上转为了没有投票权的特殊高息优先股。如此,类似的可可债券的投资逻辑就变了:投资者持有的并不是银行破产后有望挽回部分损失的次级债,而是比普通股风险还高的金融衍生品,在目前波云诡谲的市场环境下,其余同类产品必然不能风平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