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投资人不能这么看问题。比如,南非公司2001年6月从李泽楷、IDG资本和腾讯创始人团队手中收购46%股权时,只花了3200万美元。20年后,南非人赚了几百倍。
我们先看看之前的一笔交易。到1959年,克洛克公司的净资产仍然只有9万美元。当时,克洛克意识到必须搞些直营店。在此之前,克洛克搞的都是连锁加盟店。搞直营就可以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应对突发事件,而且万一拿不到麦当劳的授权,克洛克还可以给餐厅换个名字接着干。建自己的餐厅无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时的芝加哥还没有风险投资行业,最后克洛克找到3家保险公司安排了150万美元的融资方案,出让22.5%的公司股权。按照现在风投行业的说法,这3家保险公司对克洛克的麦当劳连锁的投后估值是666万美元。如果按照这一轮的估值,那么270万美元就可以占到40.5%的股权。这么看的话,270万美元的报价也不算过低。
当时的利益格局是这样的,连锁加盟店先要付给克洛克950美元的加盟费,然后开业后还要支付餐厅营业额的1.9%,其中0.5%归麦当劳兄弟,1.4%归克洛克的公司。克洛克承担开店前期的准备工作和经营风险,而麦当劳兄弟则是旱涝保收。
克洛克和麦当劳兄弟之间有巨大的经营理念上的分歧,而且品牌在别人手上让克洛克如鲠在喉,所以他提出买断麦当劳,包括名称、所有的权利、以及最初的那间餐厅。最后,麦当劳兄弟报价270万美元,且不包括最初的那间他们兄弟俩创建的餐厅。这270万美元对当时的克洛克来说是一笔巨款。于是他想尽各种方法凑钱,最后还真谈成了一笔贷款。提供贷款的人叫约翰·布里斯托,是普林斯顿大学、哈佛大学、卡内基工学院以及福特基金会等12个教育和慈善基金的财务顾问。在克洛克的自传里,他描述的方案如下图所示:
布里斯托牵头借给克洛克的公司270万美元,公司分3个阶段付给他们所有麦当劳餐厅营业额的0.5%。在第一阶段,支付营业额的0.4%,把其余的0.1%拖到第三阶段。这0.4%的营业额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按270万美元的6%支付利息;剩下那部分用于还付本金。当本金还清时,第一阶段终止。第二阶段的时间长度与第一阶段相同,在此阶段支付营业额的0.5%。第二阶段结束后,开始第三阶段,这时再将第一阶段未付的那0.1%付清。
这个贷款协议非常有意思,而很多人却并没有看懂,就像下面这本书的作者,就完全没搞懂。
我来尝试还原一下场景:
1. 克洛克对自己的财务主管哈里说:“去找人借270万美元,我愿意把原来要付给麦当劳兄弟的0.5%的提成全部用来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 哈利于是找到了布里斯托财团。布里斯托说:“没问题,我们按年息12%收取利息,麦当劳0.5%的提成用于优先归还利息,如果还利息后还有剩余,就用来还本金。每年偿还不等金额的本金,到本金全部还完的时候,贷款协议终结”。
3. 克洛克测算了一下,270万美元12%的利息,一年要还32.4万美元的利息,麦当劳可能还不起。提出利息能否折半计算,按6%收取,而还款期限延长一倍。
4. 布里斯托说:“没问题,我们按年息6%收取利息,麦当劳0.5%的提成用于优先归还利息,如果还利息后还有剩余,就用来还本金。本金全部还完,贷款协议进入第二个阶段,此阶段0.5%全部归我,时间长度和第一个阶段一样长”。
5. 克洛克测算了一下,270万美元6%的利息,一年要还16.2万美元的利息,麦当劳还得起。但是多余的钱全部用来还本金,这个不太好。因为当时麦当劳处于扩张期,把钱用来投资明显好于归还银行贷款本金。
6. 于是克洛克和布里斯托谈成了最终的贷款方案。第一阶段的0.5%里,有0.1%留给麦当劳扩张用,剩余的0.4%用于归还贷款的利息和本金。等到两个阶段的还款全部结束,麦当劳再归还这第一阶段0.1%的提成。
从克洛克的角度看这个贷款方案:他只是做了笔套利交易。本来要永远付给麦当劳兄弟0.5%的提成,而现在只需要付给贷款财团有限年份内的0.5%,必然是赚的。克洛克本来预估要30年还清贷款,结果10年就还清了贷款。
从贷款方的角度:正常的6%利率的贷款,第一个阶段的本息还完,贷款就结束了。但是由于麦当劳风险很大,所以要么翻倍按12%收取利息,要么加长还款期限。最终谈成的方案,银团承担了麦当劳未还清贷款就破产的风险,幸运的是赌对了,最后获得了高额的回报。银团的回报其实远高于12%,因为第二和第三阶段的收入是包含第一阶段的本金+利息的,而不仅仅是利息。布里斯托提供贷款270万美元,10年后赚了1200万美元。
电影里,克洛克私下有承诺永远给麦当劳兄弟0.1%的营收提成,通过分析这个贷款方案,我们可以得出,这个要求麦当劳兄弟就算提出过,克洛克也是不可能答应的,否则套利交易就不成立了。相反,如果麦当劳兄弟要价300万美元,克洛克仍然会答应,甚至贷款协议都不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