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就应该是无罪!!!!!
那几个流氓欺负人,罪行令人发指!!
祝山东高院的法官以及它们的亲属们今后被流氓强奸欺负!!
那些说判决轻的畜生,今后都会遭遇流氓强奸欺负
为什么扭不清?发达国家就是要防权力!挪威那位一个人杀死几十个。人家全民公投怎么判?个体造成的伤害相对集体权力造成的灾害性谁轻谁重?那饿死的几千万如今都还在争到底是不是饿死的呢!
作为吃瓜群众,该案也向我们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即遇到不法侵害时,该怎么办?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被法院最终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少之又少。像于欢案二审中,法院愿意作出防卫过当的判决,不仅是因为借助了社会舆论的东风,而且是在最高检介入、检察院在庭审中主动表示于欢构成防卫过当的情况下,法院才顺水推舟作出防卫过当的认定,普通人遇不到。因此,遭遇不法侵害时,就一个字,跑。这就是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现状。如果你武功高强,不慎将侵害者打死或打残了,你估计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难逃承担法律责任,最起码也整个防卫过当,坐个几年牢。如果你没啥功夫,那就更得跑了,要不然就可能被歹徒打死或打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