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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环境太差,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特别是2009年高法下发的会议纪要,当时引起很大争议,纪要赋予了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AMC转让的不良国企债权享有优先购买权。AMC在地方法院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何况外资。
引用:
2013-12-13 10:47
关于$中国信达(01359)$,对@史密斯岩折鸣 说:知道为什么外资在国内试图做过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但是灰溜溜地退出了么?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