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系列 |项目资本金是否有最高比例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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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在多篇文章提过,我国投资项目资本金规定主要遵循两个制度,分别是:

1. 2015年的《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2. 2019年的《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总结梳理后得出,各行业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

1.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20%;

2.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机场项目为25%,其他港口、铁路、公路等项目均为20%;

3. 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20%,其他项目25%

4. 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40%,水泥项目35%,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30%。

5. 其他工业项目:化肥(钾肥除外)项目25%

6. 其他项目均为20%。

一句话,绝大多数的项目资本金最低比例为20%,只有个别项目(机场、化肥、非保障房和普通住房)为25%,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在30%~40%之间

项目资本金有最低比例限制,那么,项目资本金有没有最高比例限定呢?

没有最高比例限定,但不能是100%。

怎么理解这句话?

项目资本金,是项目单位在一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出具的自有资金,即非债务性资金。

项目资本金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融资,才有项目资本金。这个概念大家一定要去理解和把握。

如果项目单位用全额的自有资金建设一个项目,即没有任何融资,那么,这个项目就不存在“项目资本金”一说,项目单位出具的资金就做建设资金。

反过来说,假设某个项目总投资100亿,即使仅融资了1亿,其余99亿全部为项目单位出具的自有资金,那么这99亿都可以叫项目的资本金。本项目的资本金比例高达99%。

所以,一个项目的资本金没有最高比例限定,可以是90%、95%、98%、99%,但不能是100%,但自有资金达到100%时,它就失去了项目资本金的意义和身份。

好,搞清楚了这个问题,我们来回答某位读者的疑问: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有没有最高比例限定?

虽然项目资本金必须为项目单位的自有资金,但专项债作为特殊的债务性资金,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

专项债作为单个项目的资本金没有最高比例限定,仅取决于项目本身的资本金比例。

比如,某个城市停车场项目总投资为5亿,拟出具资本金1.5亿(占比30%),对外融资3.5亿(占比70%);那么,本项目申请专项债做资本金最高的金额就是1.5亿;

再比如,某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投资为10亿,拟出具资本金8亿(占比80%),对外融资2亿(占比20%),那么,本项目申请专项债做资本金最高的金额就是8亿。

虽然,专项债针对单个项目做资本金比例没有最高限定,但对于各省而言,有总量的控制。在省级发行主体的范围内,专项债用作资金本的总和不能超过该地区总体额度的25%。

假设深圳市2024年度全年专项债新增额度为600亿元,那么全市用作资本金的专项债额度最多为150亿,可以是20个项目分150亿,也可以是100个项目分150亿。

除了专项债之外,我更想和大家聊聊2022年推出的政策性金融工具。

政策性金融工具有两个资金用途,一是用于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二是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

它同专项债一样,本质上是债务性资金,但也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但它有做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最高限定,即资本金的50%。

还是前面两个例子。

某个城市停车场项目总投资为5亿,拟出具资本金1.5亿,对外融资3.5亿;那么,本项目申请政策性金融工具做资本金最高的金额为0.75亿;

某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投资为10亿,拟出具资本金8亿,对外融资2亿,本项目申请政策性金融工具做资本金最高的金额为4亿。

为什么政策性金融工具只能做资本金的50%,不是这个产品的特点,而是这个产品要遵循国家政策规定,规定来自于《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

通过发行金融工具等方式筹措的各类资金,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应当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以认定为投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0%。

也就是说,未来国家如果要创设另一种金融工具允许做项目资本金,它同样也要遵循50%的规定。

说到这,我们总结一下,要注意三种情形的区别。

一个项目的资本金有最低比例限制,没有最高比例限定但不能为100%;

专项债作为单个项目的资本金没有最高比例限定,仅取决于项目本身的资本金比例;但在省级发行主体的范围内,专项债用作资金本的总和不能超过该地区总体额度的25%。

政策性金融工具作重大项目资本金,不能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

好,问题解答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