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终起步,提高奖励额度,让举报成为真正的“生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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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市场有奖举报制度开始取得成效。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证监会拟对提供廖英强操纵市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下称《规定》)给予奖励。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市场的极大关注。

    廖英强操纵市场案、雅百特财务造假案以及任子行案,均是近年资本市场发生的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三案件均表现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特征。三案件的当事方最终遭到证监会的处罚,固然是咎由自取。不过,三案件的东窗事发,却并非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而是被相关人员举报后所取得的成果。

    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张,以及市场主体违规违法行为多发,证监会与地方证监局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监管压力。而且,在市场违规违法行为操作更加隐蔽化、手法更加多样化,以及利益链条更加延伸化的背景下,市场上的某些违规违法行为,仅仅依靠日常监管,其实是很难发现的。而要让这些违规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则更是难上加难。但是,如果不将违规违法者绳之以法,不仅危害资本市场,有损投资者的利益,也有违市场的“三公”原则。

    因此,证监会推行有奖举报制度,从违规行为的“内部”打开突破口,既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需要,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的需要,也是对市场监管行为、监管方式的有益补充。而且,随着证监会对三案例举报人进行奖励,有奖举报大幕的正式开启,今后市场上更多没有被曝光的违规违法行为被举报,或将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此次证监会对三案件线索举报人进行奖励,无疑为有奖举报制度开了个好头。毕竟,该制度出台于2014年。五年后才开花结果,其实也凸显出该项制度所存在的短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推出的有奖举报制度于2012年发布,根据规则,如果举报人的信息能让SEC收集到证券法律触犯者的犯罪证据,那么举报人将会拿到报酬。自2012年颁发第一个奖项以来,SEC已经向65个举报人授予了奖金。A股有奖举报制度虽然只晚了两年,但直到五年后才有举报人获得奖励,而且涉及的只有三个案例。从这一点上看,差距是非常明显的。

    从举报人获取的举报奖金看,65个举报人累计获得3.85亿美元的奖金,平均每人近600万元(超过4100万元人民币),非常可观。A股方面,根据《规定》,即使是对于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经调查属实的,奖励金额最高也不超过30万元。由于举报面临着非常大的风险,30万元的奖金,凸显出收益风险比之低。客观上,这也是美国市场举报火爆,而A股市场案例较少,且举报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

    完善举报制度,提高举报效率,将有利于降低监管成本,提高对违规违法行为打击的深度、广度与精准度。提升市场的举报效率,个人以为需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根据《规定》,有奖举报只限于内幕交易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以及欺诈发行等方面,涉及面过窄。其实,只要损害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损害资本市场声誉的违规违法行为,都应该纳入举报的范围,像长生生物的疫苗造假、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都应该属于举报的对象。

    在“回报”举报人方面,借鉴美国经验,取消奖金封顶限制,将奖励金额直接与罚没款金额挂钩,采取少罚少奖、多罚多奖的措施,如此才能真正提高举报人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2018年三名举报人举报美林银行违规,SEC对美银美林处以4.15 亿美元罚款,这三人共同分得8300万美元。如此奖励,事实上更有吸引力,也更能提升举报效率。当然,A股市场在提升奖金金额方面,需要从制度上大幅提升罚没款的金额作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