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hotashang: 唯品会报表上的存货很大一部分是这样的:唯品会帮供应商代销,签订合作协议后,供应商要把货发到唯品会的仓库,然后唯品会帮忙进行销货,在没卖掉之前,这批货只要在唯品会的仓库里就记做唯品会的库存。个人认为唯品会采用这种营收确认方式理论上没有任何问题,这篇文章我总体觉得写得很不错,但是就这点我觉得是个败笔,说明对唯品会缺乏了解//@hotashang:回复@sylvieluk:文章提到的就是收入的确认问题,就是究竟应当采用gross revenue形式,还是应当采用net revenue形式。如果如文中所说,唯品会不承担存货的风险,也就是说唯品会只是商家的一个agent,那么采用agent式确认收入也就是net revenue应该是合适的。当然唯品会账上BS表中还有一亿多美元的存货,说明唯品会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是采用agent模式,至少有一部分是需要用gross revenue.从唯品会物流费用在Q1不升反降,初步可以理解为唯品会的商品有部分是从商家直家发货,而若有商家直接发货,显然唯品只是充当一个agent角色,由此可以看出,唯品会可能是两种模式共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