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里写的是对比的产品是荣耀智慧屏,可没说荣耀给钱让人家黑小米,不能靠联想来判定他人是否有罪。
判决书显示,原告小米科技公司诉称,“小米”电视是原告的核心产品之一,2020年6月,被告进行智能电视直播测评,在阻燃测试、开机测试、画质评测、电路板比对...
以前经常看电脑报,从电脑报再了解到的天极网。
刚刚查了一下,电脑报是由中科普集团全资控股。中科普集团又通过中科普传媒持有重庆天极网络有限公司25.15%的股份,而重庆天极网络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天极魅客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份。
重庆天极网络有限公司的另一大股东重庆融极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实控人,就是前电脑报副社长,李志高。
唉,电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