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觉得是超配导致的股价下跌啰……但是这两天走势确实不理想。再观察两天,不能稳定在3.4~3.6区间准备走人
当二级市场股价高于招股价,承销商便会行使超额配股权,要求公司向承销商发行新股票,用以归还借股协议借来的股票,(不行使超额配售权)。
当二级市场股价低于招股价,承销商便会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用以归还借股协议借来的股票。此时由于承销商的买入,有利于二级市场股价价格上升,(行使超额配售权)。
由此可以看出承销商在选择是否行使超额配售权的过程中,同时起到了稳定股价的作用。
所以虽然行使了增发,但是要还股票,流通于市场的股票(控股大股东股票有锁定期,暂时当无流通)一直没变,从IPO开始,市场上的股票就是,46000+7000万
协议还规定超配权行使后三天内归还股票,所以这个增发的7000万股理论上是可以上市抛货,但是协议已经指明三天内要还股票给大股东,所以券商拿到这个7000万是不可能抛货的,只能乖乖还股票;否则卖了的话三天内是很难买回来这么大的量;另外如果在价格稳定期发行商做这种高卖低买的下流勾当,那么券商就不要在行内混了,这已经违反了职业道德,代价无异于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