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需要知道的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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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的时候,为了打消客户在健康告知方面的疑虑,都会拿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来撑场,让客户很愉快地签字投保。

但是,殊不知这里面往往藏着很多地风险,两年抗辩条款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美好。

很多朋友在了解保险的时候,往往会很困惑要如何看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如果做才能不影响保险的理赔。


今天,深哥会从“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两年不可抗辩都能获得理赔吗”两个方面来为大家详细讲讲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真相。

一、什么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说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起源,我们要追溯到1984年,英国伦敦寿险公司为了更好地应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危机,在推出的保险产品中首次应用了不可抗辩条款。

再往后,美国在1930年通过立法的形式将两年不可抗拒条款作为寿险合同中的一个固定条款,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寿险合同中都会加上这一条。

《保险法》第16条不可抗辩条款内容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条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赔付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金。

看到保险法里面的上述条款内容,可能很多人还是对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理解不是很清晰。

深哥通俗来把重要的几点给大家讲解一下:

1、投保人在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和代理人如实告知目前的健康状况

2、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在合同成立两年内,保险公司都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

3、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在上述的讲解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可抗条款较为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也对整个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石。

但是,不可抗辩条款真的是只要熬过两年就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吗?

下面我们结合几个案例来详细讲讲两年不可抗辩是否都能获得理赔吗

二、两年不可抗辩都能获得理赔吗

说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很多人的理解是: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这里的规定让很多人决定两年一过保险公司就一定会赔付,却疏忽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使用是在一定情况下才算的。

如果我们在投保的时候,重疾已经发生,或者没有如实告知,两年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有理由拒绝赔偿或者取消合同。

1、投保前已发病

投保时,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但是却对保险公司故意隐瞒,熬到两年抗辩期结束后立即和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取消合同。

为了让大家更好理解,我举个实际案例来让大家更好理解:

王女士在2011年3月15日投保某重疾产品缴费8000元,2016年因癌症要求保险公司正常赔付。经调查:2011年3月11日-3月15日王女士在一家公立医院因发现身体有癌症病进行了一年住院治疗。

医生的出院诊断:乳房癌,癌症确诊时间为2011年3月14日,出院后王女士立即寻找保险公司并且投保。

后来,经保险公司调查,王女士故意隐瞒投保前病史,恶意投保动机明显,因此保险公司对案件进行拒付处理。

可能很多人看到这里会感到奇怪,不是两年抗辩期一过保险公司就不可以拒保了吗?这其实是两年抗辩期的一种例外。

该案件中,王女士在投保之前已经发生了保险事故,但是却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种情况即使过了两年抗辩期,保险公司也有理由拒绝赔付。

目前法院对此案件审理较多,大都是支持保险公司拒赔的。

2、未如实告知,两年内发生了保险事故

还有一种情况,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在投保两年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但是被保险人并没有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而是在两年抗辩期之后,才和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能够提供被保险人是在两年内患病的相关有力证据,那么即使过了两年抗辩期,被保险人也很难得到理赔。

为了让大家更好理解,深哥继续举个实际案例来说明:

刘先生投保了某保险公司重疾险30万保额,两年后刘先生以确认癌症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接到刘先生的理赔申请后,发现刘先生在投保前不久就因身体不适在医院进行了检查,在一年内,确诊身体出现了肝硬化,刘先生并没有和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是在两年后刘先生才和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

之后保险公司因为被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身体健康情况,并且在一年内患病为由拒绝了刘先生的理赔要求,法院最终也支持保险公司的做法。

该案件中,刘先生在投保前就发现了自己身体不适,但是并没有确诊。而是在投保一年内发生保险事故,但是却没有和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理赔。

深哥希望借助这两个实际案例,让大家明白一点,虽然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对我们投保人非常有利。但是如果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也有理由拒绝理赔。

最后,深哥建议大家可以趁着自己身体健康,早点为自己和家人选择好保险产品,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