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受益权如何为银行信贷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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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权简而言之就是受益人在信托业务中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由于银行可以通过一些操作来投资这类产品以实现变向授信的目的,过去两年,信托受益权规模正快速膨胀。

信托受益权如何绕过信贷规模管制?

由于银监会未规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不能直接投资信托受益权或者理财投资信托受益权需要入表,因此通过两种方式使监管套利成为可能:一是银行理财计划投资信托受益权,并非直接发放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不在转表范围之内;二是银行运用自有资金向过桥银行购买信托受益权(以投资同业资产的形式),自有资金并非2011 年规范的银信合作理财资金,因此不受监管。

1、通过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资信托受益权,从而为企业融资的模式。主要又分为两类:
① “过桥模式”:待融资企业A 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一个单一信托计划,通过“过桥”企业B 投资该信托计划从而给企业A 融资,然后企业B 再将该信托受益权转让给银行理财计划,但企业B 不需要在信托公司进行受益权转让登记。从本质看,该模式是银行理财资金对接企业A 的融资需求。


在“过桥模式”下,“过桥”企业的存在,只是改变了银行理财资金投向标的,从银监会禁止的“信托贷款、信贷资产、票据资产”变为监管漏洞之下的“信托受益权”,使得待融资企业A 实质上依然是通过银行渠道得到了所需的资金,“过桥”企业B 和信托公司从中更多的起到的是通道的作用,收取相关的手续费。从银行的角度来看,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对应的资产或被计入表外(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被记为同业资产(保本型理财产品),这从本质上降低了银行的信贷规模,规避了监管。
② 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权模式:待融资企业A 以自有财产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一个财产权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为企业A 本身,同时需将财产过户到信托公司名下,再由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从而受让企业A 的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权。从本质看,该模式仍是企业A 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理财资金),只是在加入财产的模式下,企业A 以类似质押融资的方式身兼融资企业和“过桥”企业的双重角色。



在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权模式之下,待融资企业A 以自有财产设立信托产品,其本身的资产方将财产替换为信托计划受益权,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受让企业A 的信托受益权。从企业的资产负债变化来看,相当于以财产质押融得所需资金;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则是以理财的方式完成了为企业A 的融资,并不会带来信贷规模的增长。
2、银行自营资金投资信托受益权,主要模式为:
银行 A 通过信托公司发放一笔信贷贷款计划,由于银监会禁止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投向信托转让资产,因此需要引入一个过桥企业,银行A 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过桥企业,然后过桥企业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过桥银行B 的理财产品资金(绕过银监会监管),最后银行C 以自营资金受让过桥银行B 手中的信托受益权。过桥银行B 的出现是为了将信托受益权转化为同业资产,因此银行C 受让信托受益权之后也以同业资产入账,大幅降低信托受益权的风险资产权重,较少资本消耗。从本质看,本模式下,银行C 以自营资金给待融资企业融出一笔资金,但并未记为“贷款”,而是以同业资产入账,主要计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科目之下。


四、信托受益权规模几何?
截止 2012 年6 月末,信托受益权业务量较大的主要是兴业银行,高达2827 亿元。其他银行基本在500 亿元以下,包括资产规模较大的农业银行。基于数据的可得性,我们估计至2012 年底,信托受益权的规模约为8000 亿元。


兴业银行由于同业业务具有领先优势,因此在同业业务创新腾挪信贷空间方面,也比其他的银行做得更多一些。截止2012 年6 月末,兴业银行计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26亿元)、应收账款类投资(559 亿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43 亿元)的信托受益权共2827 亿元,较2011 年底的3546 亿元减少约700 亿元。


信托受益权业务的发展与银监会对信贷投向及其他同业业务的监管态度相关。在信贷投向领域限制较少的情况下,更多的实体经济领域可以从银行得到信贷支持,因此通过复杂业务绕信贷规模的积极性较低;同理,在允许其他同业业务发展的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同业业务的动力相对不足,因此,从便利程度来看,信托受益权业务发展较为缓慢;在信贷较为宽松的环境中,信贷支持经济发展的资源更为充分,其他渠道资金来源需求较低。
2012 年6 月末,民生银行的信托受益权资产约为63 亿元,主要归于“应收账款类投资”。从余额变化来看,2007 年以来经历了逐步下降的趋势,从2007 年底的213 亿元直至2011 年底的清理完全,其中2008 年下半年余额变化最大,减少133 亿元。2012 年上半年信托受益权资产配置再次增加。


整体来看,同业业务规模的快速增加与配置信托受益权业务的开展相关。从上市银行披露数据来看,浦发银行、农业银行的信托受益权业务在2012 年以来有较明显的回升。尤其是浦发银行,从年初的10 亿元大幅增加至6 月末的375 亿元,在资产负债表上主要体现为“应收账款类投资”的增加;农业银行的信托受益权资产主要归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之下,在2011 年6 月末降至245 亿元之后,2012 年6 月回升至47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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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SH601166)$ $民生银行(SH600016)$ $浦发银行(SH600000)$ $农业银行(SH601288)$ $平安银行(SZ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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