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边球”总有打不下去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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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形容做某件事是“打擦边球”时,往往想表达一种临界的微妙:尽管有风险,但尚能回旋。套用流行的表情包语言:“反复在危险的边缘试探。”

然而“擦边球”总有打不下去的那一天,这一点不可无自知之明。

近日,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将中式快餐连锁企业“真功夫”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并索赔2.1亿元,并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真功夫发布声明称,“商标用了15年……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正准备应诉。”

真功夫的商标争讼,极易让人联想到另一个著名商标案件——福建乔丹体育与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的官司。这场官司从2011年底开始一直持续到今年10月份,打了整整8年。除了中文名“乔丹”雷同,最能令人联想到飞人的,就是那张在空中握球滑翔的剪影。在球迷和一般人的眼里,这个动作、这个姿势就是乔丹无疑,但在法律上并没有得到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提到,“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因此判决不构成损害肖像权。”只有身形而没有面部,或许是“乔丹体育”逃过一劫的幸运所在。

即便没有因为侵权而巨额赔偿,乔丹体育还是付出了代价。不少媒体在报道该案件时,都形容这是“失去的8年”。原本2012年乔丹体育曾接近成为第一家登陆A股的中国体育用品企业,但其IPO进程终因一纸诉状而终止。近年来乔丹体育也开始了“去山寨化”的品牌重塑,请了新的代言人、设计了新的口号、瞄准了新的人群。失去的8年也许可惜,但这样的刮骨疗毒,很可能帮助乔丹体育驶入健康车道。

2016年,“真功夫”全面更新了商标中的人物形象,酷似李小龙的人脸被虚化,李小龙的招牌动作也大幅度调整姿态。但从那次更新来看,真功夫未必没有意识到侵权的风险,只是还舍不得“打擦边球”的甜头。

如今,不论官司结果如何,企业形象遭到非议、品牌价值受损几成定局。乔丹之后又有真功夫被诉,证明蹭名人、蹭热度的做法终难独善其身。尊重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依靠质量和服务打响属于自己的品牌,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