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东博老股民: 如果低估期间以12-36个月估计(投资就是一系列估计),那么可否在低估(下行)明确且持续12个月后再开始介入?当然,这难免机械,有可能短于12个月也未可知。不过操作策略上的这种可能性是否值得探讨?@东博老股民 @老悍马//@东博老股民:回复@老悍马:是的,这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在以前,在我的大脑中,价值低估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但银行股的实际情况告诉我,12个月的时间是不够的。所以,我把这个概念修改为:价值低估的时间不超过36个月。一般来说,这个时间够了,假如再不行,那么就只能说是天意了,只能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