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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似乎条款不一致?
“特别提醒:手机为特殊商品,拆开一次性塑封膜包装,已经影响二次销售,将不再支持 7 天无理由退货。”
而苹果官网拆封是可以退货的:“如果你对所购买的 iPhone/iPad 不甚满意,可从你收到 iPhone/iPad 之时起 14 天内将未受损的 iPhone/iPad 退回 Apple Store 在线商店,以获取退款。任何已开封的商品(每件商品)都将收取 600 元开箱费。”
渠道太多了也未必是好事吧?感觉苹果在天猫开店,有点“自降身价”的意思。当然,现在越来越多的大牌在天猫开店了,不过很多都是把天猫当成是处理尾货的渠道吧,不知道苹果未来的策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