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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BT与PPP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是否风险共担     BT模式虽然也体现“公私合作”的理念,但其本质乃是垫资行为,因为BT模式下,项目建成即移交,一般周期为3~5年,政府还得为项目筹集资金,只是短暂地延缓付费时间,没有起到缓解财政压力的作用。财政部明确规定“PPP项目合作期限不得低于10年”,所有BT模式不属于PPP也是显而易见。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第一,融资主体不同,这也是政府为什么大力推动PPP模式一个最大的原因。BT模式下项目融资的主体是政府,相当于垫资的概念;PPP模式下融资主体由政府转移到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或社会资本方独立组建的项目公司,政府不再以工程回购的形式逐年回购,从政府的角度大大降低了政府债务风险,降低财政压力。     第二,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关系发生变化。在BT模式下,政府与施工方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社会资本先垫资建设,政府再回购。在PPP模式下,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这种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合作最重要的概念就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在BT模式下所有的风险都由政府来承担。     第三,在PPP模式下必须加入运营(operate)的概念。BT实际上就是建设-移交,对施工方来说,项目移交完,整个项目就结束了,PPP模式加入运营的环节。无论是BOT或是BTO都是PPP模式,加入运营的好处在于通过社会资本方专业持续的运营,一方面使项目能够产生收益;另一方面通过专业化的运营降低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运营成本,包括投融资成本、运营成本,提高收益,实际上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     第四,PPP模式下,项目的规划设计都是由项目公司主导进行,这就意味着在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的时候,是从市场化的角度去考虑运营,从而避免了项目建起来之后很难运营的问题。而在BT模式下,项目的规划设计完全是由政府去主导进行,政府在规划设计的时候,不会过多地去考虑后续维护运营的问题,所以现在有很多已经建成的项目转化成PPP项目,就是因为政府主导项目规划设计所产生的弊端,主要体现在运营方面。比如建一个体育场,从政府的角度,目的就是为了提升形象工程,如果引入社会资本方,他要解决的就不只是形象工程问题,他更多的是考虑后续如何赚钱的问题,就会融入很多市场化的东西。     综上,可得出结论,BT与PPP本质上的区别在于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是否“公私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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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剑行2017-10-06 10:41

BT与PPP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运营期限不同,BT期限是三五年,PPP期限可能是20年、30年。二、运营方式完全不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不同。BT一般是施工单位建成移交完之后,基本不再负责。PPP则需对全过程负责,必须加强质量管理。三、BT以政府发包为主,PPP是发挥资本的杠杆作用,可以一定程度上扩大资本的作用,扩大项目规模。四、PPP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方式。从中央政府来讲,继续扩大投资,保持经济增长。从地方政府来讲,倒逼政府职能改革。五、从实施方式来讲,BT是建设-移交(BT资金来源80%以上都是施工单位垫资),没有运营和维护。PPP的资金是多种来源,另外有很长的运营期和维护期。
再度重申“BT不属于PPP”是非常必要的   当前,在PPP的热潮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有业内专家分析指出,PPP不是“筐”,不能把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往PPP里装,这种把任何项目都往PPP里装的做法本身导向就是错误的。而且,把各类项目都包装成PPP的激进行为,也会造成投资效率下降等一系列问题。   在李开孟看来,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引导PPP的方向,此前的财政部57号文再次重申和强调“BT不属于PPP”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PPP模式是当前我国改革的需要,是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投融资改革的需要。今年6月25日,财政部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57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尽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助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57号文的一大亮点是,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   57号文规定了PPP项目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将杜绝原有的BT模式,就是因为BT模式忽视了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属于“假PPP项目”。梁舰也表示,中建政研在为一些地方政府做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几乎所有项目都想做成PPP,这些项目的推出也几乎没有严格的标准,事实上其中很多项目并不适合PPP模式。“分析起来,为了往PPP模式上靠,一些几千万元的小项目,能够在两三年完成的也都人为地将期限拉长为十几二十年,这不是真正的PPP。”梁舰分析认为,这种现象会导致一些“伪PPP项目”的出现,这个突出问题不容忽视。从地方政府层面来讲,应该在项目的发起环节就进行严格的项目识别与筛选,才能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实施。

倚剑行2017-10-06 10:39

“BT不是PPP的表现形式,其与PPP有着本质区别”。孙洁言之凿凿地说,BT是一个短期的融资模式,仅强调建设环节;而PPP强调的是项目建成后的管理,社会资本方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来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体现的是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PPP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长期性,其期限多在20年~30年之间。

倚剑行2017-10-06 10:38

目前推行的PPP模式与BT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一、在合作方式上,采用BT模式时政府与企业是垂直关系,即政府授权企业独立建造公共设施;采用PPP模式时政府与企业是合作关系,即政府与企业参股组建项目公司,共同建造和经营公共设施。    二、在企业介入时机和程度上,采用BT模式时企业介入时间是在招投标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即退出;采用PPP模式时是在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与论证阶段,政府、企业的合作关系是长期的、可持续的。    三、在支付方式上,采用BT模式时企业要垫资施工;采用PPP模式时企业参与投资、分享运营收益和政府补贴。    四、在利益诉求上,采用BT模式时政府和企业只关注各自的利益;采用PPP模式双方要以项目效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才能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    五、在风险承担上,采用BT模式时企业要承担较大风险,政府对项目建设过程控制力较弱;采用PPP模式时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政府和企业都要对项目建设、运营负责。    六、在信息是否对称方面,采用BT模式时政府更多地将精力投放在建设后的运营上,企业则更多地关注回款风险;采用PPP模式时双方可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关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