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大,可以把“标杆采购”简单粗暴的理解成买入了一个远期合约吗?
据笔者反复琢磨,公司的标杆采购和备货,正是因为规模大,有多层次的产品线和客户,才能成功实施。
打个比方,公司可以把客户分为三个层级:半年一年合同的大客户,如三星,海信,单个客户年度销量2-3万吨以上;季度-半年度合同的中等层级客户,这一类就是一般的中型客户,也有点对点服务,但规模不如三星、海信等;现货-季度合同的中小散客,这一类就很多了,他们规模不大,要货的频次高不定期。
第一类大客户因为稳定性高,需求大,高端产品毛利高,因而合同是半年或一年,除非原材料价格涨幅太大,否则一般中途不会调价,得半年一年后才重新调价。这就是一般制造业的大客户模式。而公司在不频繁调价的情况下要想保持毛利率,在一个相对低位备货半年,主要就是应对这一类大客户。
第二类客户规模小一些,但也很重要,而且未来有可能升级为第一类客户。他们的合同一般是季度-半年度。由于规模不如第一类客户,合同期也短一些,其议价能力自然也弱一些,所以公司可以根据合同中根据原材料涨价而提价,同时由于合同周期不长,到期之后马上重新议价(由于公司有足够的备货,加上有一两个月的生产交货时间,等到合同到期,友商、市场价往往因合理毛利率要求,已经提价,公司再提价就比较顺畅了)。
第三类客户就是散单客户了。他们规模小,没有议价能力,但要得急,即便价格高,但为了不失去客户,只能牺牲一些利润完成订单。所以在原材料涨价或终端产品涨价的背景下,双星可以随行就市及时提价销售。
所以,我们看到,标杆采购其实是在一个相对低位备足半年的原材料,以这个为底仓,之后不断在低位补充原材料,维持半年的原材料(价格低可以多备货,价格高可以少备货)。这半年底仓也相当于一个大的蓄水池,支撑公司在半年内可以相机决策进行标杆采购。在原材料持续涨价时,公司当然不可能每次都买在一个最低点,但由于第二类和第三类客户的价格调整频次较高,可以通过标杆采购消化相对高位买入的原材料,保持合理毛利率,而公司在中期低点买到的原材料,则用于供第一类客户,半年一年调价一次。调价频次低的,定价权弱一些的,原材料价格也低,调价频次高的,定价权高的,原材料价格也高一些,这样综合成本和综合价格可以保持同步,毛利率稳定。
公司同样可以对一百多种产品的价格弹性进行分类。价格弹性好类似于第二第三类客户,可以优先多生产,用价格高一些的原材料匹配;价格弹性差的可以推迟少生产,用价格低一些的原材料匹配。
综合来看,标杆采购他其实是公司根据行业属性,自身的财务状况和产品客户多层次结构等特点,长期探索出来的保证大客户价格稳定,满足中小客户及时需求,同时保证毛利率稳定的一种经营模式。而其他友商由于不同时具备这些条件,比如是大客户模式,产品较为单一,或者产品有大宗商品属性,或者规模不够大财务状况不够好等原因,只能随行就市采购原材料,造成毛利率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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