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股东出尔反尔到底是故意的呢,还是无意的(人也有改变主意的时候)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这次是重大出售资产,是要通过开股东会批准的和要说明所得资金的用途。这次公司是事前声明会发特别息,才能得到股东的批准。同理,要买大股东的资产,也要独立股东批准的。
港交所和证监会不是对千千很友好吗?多少公司手里大把现金就是不分红,能怎么样?
你以为这是A股呢!随便出老千,你的这种搞法证监会都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