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质询时就说了要搞集成电路,集成电路就是芯片。
第 5.2.3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总额在公司上一年度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的净资产的 10%以内的投资方案;
2017年底格力电器的净资产是656亿,现在董姐打算投资500亿来玩芯片,整个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只有净资产10%(大概是65亿)以内的投资方案,500亿已经超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因为超越规定权限,可以要求罢免本届董事会,
这个还真不是公关的问题,而是:
1、做为上市公司,涉及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披露是否规范;
2、涉及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3、年报中关于不分红没有任何的交代,然后被交易所质询,答复是扩充产能,现在居然突然说要投资500亿高芯片;
4、董小姐非公司控股股东,谁给她的权利可以随意决定如此重大投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