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叫停“商改住”,个人不得购买商业类房屋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2喜欢:0

北京市打击“商改住”行为,商业、办公类项目不得卖给个人

中介机构不得宣传商办类房屋可以用于居住

3月26日,北京市住建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全面叫停“商改住”(编者:即将依法批准的商业建设用地改作居住土地使用),限制个人购买商业、办公类住房项目。

具体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延伸阅读

据人民网报道,“商改住”盛行,主要出现在少数一线城市,由于严格的住房限购以及住宅价格较高,不少人将购买小面积商业办公项目作为投资或者过渡性居住,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把商业办公项目设计、开发建设成住宅对外销售。

“商改住”有许多缺陷,据中国网报道,商住房产权为40年或50年,短于民用住宅的70年产权;商住房首付比例较大为50%且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住房不能落户,无法解决子女上学的问题;还有很多商住房没有厨房和上下水,等等。

但即便如此,北京市商住房的市场规模一直呈现上涨趋势。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08年,北京市场商住的供应套数为1.15万套,而到了2009年就达到2.23万套,2016年,商住总成交约为4.17万套。在价格方面,2015年,商住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64万元,到了2017年的前两个月,商住的均价已经达到了每平方米4.54万元。

据人民网报道,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尹飞这样评价“商改住”现象,“这类违规操作,一方面导致政府在区域或商圈的规划落空,大量商业办公楼盘用于居住,经济活动聚集效应减弱,另一方面对商改住进行炒作,也拉高商业办公用房的成本,不利于整体经济发展”。 整理编辑/侯韵佳

总之 北京市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已经覆盖到了打击“商改住”。

下载商业周刊App,关注更多精彩内容!

全部讨论

李若水2017-03-28 07:40

如此打击商住房,另一方面就是再次推高普通商品房的房价。操得一手好盘,果然每次调控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涨价。

喝酸奶呦2017-03-27 17:05

不是被房价逼得没办法谁愿意去住商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