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医药行业时不时冒出些新政策,但给我们的感觉是,2015年之后的医改基本上延续同一套蓝图,而且内在逻辑都是自洽的。

当前的核心大方向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主动去推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并积极地提前地为潜在冲突风险做准备。比如2015年起,医药制造行业就开始强调核心产品的自主可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要想真正推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就需要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才有机会让世界格局真正朝着向中国有利的方向去深度演进。假设前面逻辑成立,我们要相信“高质量发展”对于国内政策的绝对核心地位。

从海外先发国家的经验来看,在要素驱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动力衰竭之后,只有转型成为真正创新驱动的经济体才能开启有效的第二增长曲线,才能延续持续的经济增长。

于是,就有了之前在月报里探讨的:中国借鉴美国1980s年代前后的成功转型经验,对中国经济进行了深入的变革。按我们的理解,核心是3块:一是产业端改革,以供给侧改革为核心,让供给要素与产业更好对接,通过促进要素流通来促进竞争,通过促进要素重组来促进创新;二是科研端改革,通过类似拜杜法案这样的政策,将科研院校内庞大的“智力资源”与产业对接,为可持续的创新提供真正的不竭的后续源泉;三是金融端改革,通过改革资本市场、壮大股权资本发展,让社会资源更好地直接对接科创企业,为科创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社会资源支撑(金融能调动社会资源)。

但向创新转型是有代价的,创新转型的过程,本质上是通过制造“创富大潮”来吸引资源来科创领域冒险、探险。所以,美国1980s年代改革之后崛起的不管是信息技术浪潮、还是生物科技浪潮,都创造了一大批新富巨富,他们在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也加大了社会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中国既想摸美国的石头过河,又想利用后发优势,避免美国的历史中展现的弊端,这就需要在坚定推进以“向创新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国策基础上,配套上“共同富裕”的追求。

为什么2015年的药监药审改革,一边逼着仿制药企去做一致性评价放进来一大堆竞品,另一边又是各种优先审评加速支持创新产品?一边是严查临床数据造假,另一边又是各种鼓励医院向药企研发开放临床资源开放?

为什么2018年后的医保支付改革,一边是仿制药1块钱1片的仿制药还要往1毛钱1片去降价,另一边是某些临床价值突出且格局良好的创新药医保局还是给了15万-25万/人年的定价?

这里的关键是:好的改革,既不是简单的“破”,也不是简单的“立”。只“破”不“立”,会引发行业的消极怠工和强烈反弹;只“立”不“破”,原有体系的惯性太大,追随意愿不大。

比如,美国1980s年代在里根任内推进的2项深度改革法案,奠定了现在看到的美国现代医疗体系的基础。这两个改革,一个是上游药监环节的“HATCHWAXMAN法案”,一个是下游支付环节的“DRG法案”,内容和机制都很不一样。但在“有保有压”或者说“恩威兼施”上是非常相似的。通过这个方法,能够让制药行业和医疗机构,“自愿地”朝着改革意向的方向转变。

同样的道理,2017-2018年的时候,如果只是鼓励创新,效果大概率是打折的。但在鼓励创新的同时,破坏掉靠着简单的品牌仿制药就吃香躺平的可行性,产业界才会快速形成“只有创新才有未来的”强烈共识。

反腐也是类似逻辑。

政策如果只“立”不“破”。就算苦口婆心地劝说大家别整天盯着渠道想着营销;要把资源和精力都放在产品上,放在临床价值上,放在为患者真正创造有质量的生存改善上。可如果企业好好做产品,还不如塞塞红包走走后门赚得更多更轻松,为什么要主动做“出力不讨好”的艰难转型呢?如果大家都在插队,为什么不也“一起去插队”呢?

这时候,就需要在政策上又“破”又“立”。不仅用政策扶持和鼓励那些真正追求临床价值的企业和产品,同时用各种制度和手段打压那些的偏门左道的盈利途径。那效果一定比“只立不破”要好得多。

“不破不立”是有道理的,就像2018年“仿制药集采+创新药扶持”两个政策一起用,才能让产业强烈意识到创新才有未来一定。现在的“反腐”和“鼓励临床价值”两个政策一起用,才能让产业强烈意识到追求真正的临床价值才能拥有未来。

$青侨阳光(P00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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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雄08-20 22:11

现在的“反腐”和“鼓励临床价值”两个政策一起用,才能让产业强烈意识到追求真正的临床价值才能拥有未来。

草履虫投资08-18 21:32

拉黑

J哥聊投资和修炼08-15 09:03

一帮不懂中医在这乱黑,麻烦先读读内经和伤寒论再来黑中医

超级无敌掌门猪猪08-14 07:36

这是作者的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