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魔都的大神2020-05-10 21:23两者的不同,康得新造假多年,大股东侵占资金数额巨大,且无归还,造成恶劣影响。万达信息的原第一大股东侵占资金已还,侵占资金的原因已明,责任明确,公司账目明细清楚,中国人寿保险舒困相持,且万达信息在人寿的进驻过程中管理已非常规范,前途光明
吾是顾胜2020-05-10 15:29作为一个股民,我们不仅期待“良方好药”,更期待“悬壶济世”的良医
吾是顾胜2020-05-10 15:29监管部门有的是饱学多才之士,他们深知怎样的政策法规最利于证券市场发展和壮大,但真正能够把良知放在心里的,恐怕是凤毛麟角
吾是顾胜2020-05-10 15:26应该将上市公司视为利益相关者组成的一个整体,因而应该主张“谁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谁负责”
吾是顾胜2020-05-10 15:25如果控股股东通过隐瞒董事会、监事会的方式秘密侵占公司资金,那么上市公司本身也是受害方,投资者诉讼上市公司岂不更是雪上加霜
吾是顾胜2020-05-10 15:24进一步压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个人责任,进行“精准监管、科学问责”
吾是顾胜2020-05-10 15:23上市公司承担和责任人一样的处罚,可能会进一步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不是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