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如期分红 辅仁药业收立案调查通知书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1喜欢:0

未能如期分红

辅仁药业收立案调查通知书

2019年7月26日晚间,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81,以下简称“辅仁药业”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辅仁药业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根据辅仁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27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71.58万元。辅仁药业原定在7月19日进行股权登记,并于7月22日完成现金红利的发放。然而7月19日晚间,辅仁药业突然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资金安排原因,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现金分红款项划拨,无法按原定计划发放现金红利,并因此申请继续停牌。但辅仁药业2019年一季报报表显示,辅仁药业的货币资金为18.16亿元,远远高于这次拟发放的现金分红金额。

手握18亿现金却拿不出6000万分红一事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并遭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没能如期完成分红的辅仁药业,在2019年7月24日晚间最新回复上交所问询的公告中承认,截至7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现金总额为1.27亿元,其中受限金额1.23亿元,未受限金额377.87万元。这与辅仁药业2019年一季报报表中的期末18.16亿元货币资金大相径庭,近17亿元资金不翼而飞。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表示,17亿元资金是否真实存在过?辅仁药业有没有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这些问题有待于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给出最终的调查结论。根据立案公告,初步判断辅仁药业涉嫌违法违规,受损股民目前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如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邓律师所在的炜衡金融315团队正在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其表示,辅仁药业目前被立案调查,后续被处罚的可能性较大,一般这类案件被立案调查之日就是揭露日,具体索赔区间需要等待监管部门查明违法情况后确定。持有辅仁药业的受损投资者,可密切关注《投资快报》后续报道,或者选择先办理索赔预登记。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炜衡金融315团队将为您做好维权登记工作。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30亿元借壳案曝业绩造假

欢瑞世纪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19年7月29日,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92,以下简称“欢瑞世纪”或“公司”)披露,公司于7月26日收到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4号、处罚字[2019]5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2016年通过借壳上市的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瑞影视”),在2013年至2016年连续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收、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少计提坏账准备、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等手段虚增利润,导致重组方案和借壳后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而业绩造假的目的直指做高重组标的估值。对于重组文件的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重庆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责令欢瑞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君艳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此外,对于上市后欢瑞世纪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的行为,重庆证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欢瑞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钟君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处罚措施并不意味着欢瑞世纪在法律责任方面一笔勾销,公司及借壳方或将面临更多追责。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针对公司违法行为,在监管机构进行正式行政处罚后,受到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如果投资受到损失,可以向公司和责任人提起赔偿诉讼。”根据我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可以依法索赔。炜衡金融315团队根据欢瑞世纪虚假陈述行为始末,暂定索赔时段为:在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买入欢瑞世纪股票,在2017年7月18日仍持有或卖出的投资者可以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炜衡金融315团队将协助您诉讼维权。

海印股份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这些股民可做好索赔准备

2019年7月26日晚间,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61,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海印股份此次被立案调查,或与其“猪瘟疫苗”事件有关。今年6月,海印股份开始涉足兽药领域,发布公告称拟与一家研究团队合作,为“非洲猪瘟”防治疫苗的投产做准备。该团队成功研制了“今珠多糖注射液”并拥有专利权(含专利申请权),可以实现对非洲猪瘟不低于92%有效率的预防。6月24日晚间,海印股份发布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因“今珠多糖注射液”相关七大事件存在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广东证监局认定其违法违规,对该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等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介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往往是投资者发起索赔的第一步,从这个时间点开始,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证监会的调查进展,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已经可以初步做一些投资者索赔的准备工作了。同时吴律师提示,如果投资者在2019年7月27日之前买入海印股份股票,并且在2019年7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海印股份股票,目前可做好初步的索赔准备工作,待证监会对海印股份正式处罚落地后,投资者可正式启动索赔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炜衡金融315团队将为您做好索赔预登记工作。

汇嘉时代调查结果出炉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被罚30万

2019 年7月24日晚间,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01,以下简称“汇嘉时代”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汇嘉时代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汇嘉时代与潘锦海、汇嘉集团、帝辰医药、汇嘉文化、乐天建设、诚尚德商贸、宝开茂建材、潘锦财构成关联关系;2、汇嘉时代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汇嘉时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并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至25万元罚款。

依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认为:在2018年7月3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汇嘉时代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将有专业律师协助您进行索赔。

ST抚钢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做好索赔准备

2019年7月8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99,以下简称“抚顺特钢”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87号)。《行政处罚及市场进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在2010年至2017年期间,抚顺特钢对部分年份的存货余额、在建工程余额、固定资产余额、固定资产折旧、主营业务成本、利润总额等数据都存在虚假记载。抚顺特钢从2018年3月起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9月首次复牌后,股价连续18个跌停。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认为,就民事责任而言,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虚假陈述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炜衡金融315团队提醒抚顺特钢的投资者,自2011年4月14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抚顺特钢股票,且在2018年9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将有专业律师协助您进行索赔。

“抱团取暖”维权平台持续开放中

征集以下ST升达受损股民

2019年5月22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59,以下简称:升达林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的重大担保、关联交易及重大诉讼,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确定本案的虚假陈述更正日为2018年8月28日,即升达林业在证监会指定披露证券市场信息的媒体上,自行公告更正虚假陈述之日。故郑律师暂定升达林业的索赔条件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8年8月28日间买入ST升达股票,并在2018年8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起诉升达林业赔付损失。炜衡金融315团队已协助数十位升达林业的投资者准备好诉讼材料,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tz315*(*=@)wh-law.com,加入到索赔队伍中,尽量挽回因升达林业的虚假陈述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炜衡金融315团队答投资者问】

炜衡金融315团队总结并回答投资者在证券虚假陈述维权诉讼中常有的疑问,将在此专栏陆续公布问题与答复,以供广大投资者参考,希望我们的总结对想要维权和正在维权的投资者有一些帮助。

问题一:是否被证监会处罚后的索赔都必然获得胜诉?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需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在当前的虚假陈述维权诉讼中,如果上市公司没有被证监会处罚,法院很可能不予立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视为投资者起诉维权的基础,股民维权胜诉的案件中,都是有着证监会处罚作为证据的。但败诉的案例中,也大多都是有着证监会处罚的。换言之,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被证监会处罚了可以立案但不必然胜诉,但没被证监会处罚的,可能维权诉讼无法启动。

问题二:是否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就必然获得赔偿?

答:总结虚假陈述这类案件的情况,可以看到大部分胜诉的投资者都获得了赔偿,或被告方上市公司主动履行,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获赔到位。但目前诸如海润光伏、保千里等索赔案,系列案件均获得了一审、二审胜诉判决,仍有不少投资者没有通过强制执行获赔到位。在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极差、账上没有钱款的情况下,投资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可能拿不到赔偿款。

全部讨论

正面的背后2019-08-01 18:15

为什么这么多造假公司,就是因为造假的成本很低,首先被发现造假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即使被发现了可以通过这种借口蒙混过关,最坏就是被曝光但也不过是罚酒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