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常见误区:持有零碎股参与抢权配债,可以薅羊毛、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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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可转债抢权配售,讲一讲很多人存在的误解。

前些日子,有个合作券商跟我说,有的用户开了户,貌似就是为了分账户来做零头抢权。零头抢权是什么意思?就是利用可转债配售的时候,不足配售1手的持股量,也能获得配售1手可转债的资格,这样看起来是占了便宜。

举例:某上海A股配售可转债,满配1手可转债,需要持股100股,这时候股民小王心想,我多开几个账户,每个账户买70股,也能每个账户获配1手可转债,这样就能以小博大,获取更高的配售收益率。小王的理由是:据传说,不足配售1手的持股量,也能获得配售1手可转债的资格!

实际上,以上是对可转债的配售规则存在误解。正确的理解是:不足配售1手的持股量,的确有机会(注意是有机会,不是一定)获得配售1手可转债,并且这个机会,是根据你持股的多少,机会的概率是不一样的。粗略地理解,可以理解成:这时候如果你每个账户买70股,那么每个账户大概有70%的概率获配1手可转债,还有30%的概率落空!之所以说是粗略的理解,是因为精确规则比这个还要复杂点,想知道细节的同学,可以去读读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对不足一手配售的处理方法的细节说明,每个发行公告中都有说明,由于原始规则文字比较复杂,本文就不做赘述了。

用一个通俗的例子来做个说明,假设一种情况:上述A股的所有其他股东持股量都是10070股,也就是说,所有其他股东的零碎股都是70股,这时候你再买70股参与配售,你的70股获得配售资格的可能性,显然和其他股东的零碎股获得配售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大家获配的概率都不是100%,而是70%。

假如你买70股,而其他股东的零碎股都是80股呢?那么显然你没有资格获得配售了,因为其他人的零碎股比你多,他们会更加优先获得配售,结果必然是:发行量中的发行余额配售完了,还没有轮到你。假设其他人零碎股都是60股或者更少,那么你就凭借70股的优势,优先获得了配售的机会,而其余零碎股为60股的人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无法获得配售。

以上是极其特殊的几种情形假设,实际情况不管怎么变化,其中的原理是类似的:就是多持股获配的概率就高,少持股获赔的概率就低,大家的机会是均等的,在持股多少的问题上,是不存在套利空间的。

深圳可转债,对于零碎配债的标准是不足1张才为零碎配债,而上海是1手(10张),不过不管是深圳还是上海,零碎配债都同样不存在套利空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零碎配债的处理方式的细节有点不太一样,但是总体结果是相似的,也是多持股,获赔概率就高,少持股,获赔概率就低。所以说,采用多账户来做零头抢权,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附:宁稳网抢权数据用法:

“申购数据”页面的含权比率、含权价值是什么意思?

答复:含权比率表示获配转债面值和持有股票的市值之比,含权价值表示配债上市后,对股票市值的利润贡献度;计算公式:含权比率*可转债上市首日预测涨幅。

此外,鼠标悬停在含权比率一栏,会提示类似“配售1手债需最低持有380股正股,当前价值9454.4元,低于此持股数的账户,也可能优先获配1手债,持股数越多,优先获配概率越高”,配售1手债需最低持有股数=1000/每股配债面值,结果向上取整。

 $洪涛转债(SZ128013)$   $亚药转债(SZ128062)$   $鸿达转债(SZ12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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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漫谈2020-11-05 11:49

哎,这个概率这样理解是错误

磨牙的小梳子2020-09-16 13:37

确实如此,参与过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