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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老方,你在长江商学院的分享中提到了UGC对于互联网公司的重要性。但一方面许多以UGC为主的产品并未由于用户长期抵押的“虚拟资产”而逃过式微/破产的命运,如人人、ChinaRen。另一方面很多以UGC为主的产品,即便拥有过较大的用户规模和影响力,却始终未获得较高估值,如天涯、豆瓣。反倒在资本市场获得最高估值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并没有(一度没有)UGC的版块,如阿里巴巴、网易。问,在评判互联网公司的投资价值时UGC的权重是不是没那么重要?

精彩讨论

刘志超2016-09-15 22:58

方丈解疑不为钱,为普渡众生。。。

仁烨2016-09-16 08:14

厉害

全部讨论

挪威的克朗2016-09-15 23:07

方丈在办事,亦有七情六欲。

刘志超2016-09-15 22:58

方丈解疑不为钱,为普渡众生。。。

雪山2016-09-15 20:26

好问题,转了

唐风浩浩2016-09-15 20:09

这问题才6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