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骂监管层不作为,一边又纵容管理层掏空公司的行为。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其次是涉嫌1.4亿资金,未按程序决策,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说的是壹号基金要股东注资,但是为什么实控人吕建民及其他股东可以比上市公司的出资时间更晚,而不是同一时间资金全部到位,而且其中一个股东陈勇建后面因为凑不齐钱,而把手中的一半股权转让给了叶如平,陈勇建目前还有5000万资金没到位,除了他以外其他股东的资金目前是已经全部到位了的,为什么会晚,是因为出资额变更了,最初是3亿,改为了5亿,出资时间也改成了不得晚于2024年9月,也就是说,只要在2024年以前出资就行了,但是这个时间更改及出资情况没有及时披露,
以上两件事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不构成影响,但因为确实涉嫌未按法律法规及时披露信息,于是对实控人吕建民立案,根据新修订证券法,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罚款。如果因为这种事而恐慌抛售,那只能说明对公司研究不深,也从不看公告。$通策医疗(SH600763)$ #通策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