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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SH600518)$

5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蔡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审刑事判决书》,让康美药业(600518)第四宗行贿案浮出水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原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蔡明利用职务便利,为康美药业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康美药业总经理马某、副总经理李某贿送的现金共计港币30万元。

之前,康美药业曾三度卷入贪腐案件。

2000年至2012年,李量利用担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康美药业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约694万元。

2004年至2011年,康美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曾行贿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共计港币500万元。陈弘平为马兴田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提供帮助。

2000年至2014年,马兴田行贿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涉及金额港币200万元、人民币60万元。

截至6月1日收盘,康美药业市值达1276.89亿元,位居医药生物板块第三,次于恒瑞医药(600276)、药明康德(60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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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晴朗一阳光灿烂2018-06-0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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