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支持药店自主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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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文,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文 | 佳子

5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称,国家医保局近日在浙江杭州举办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副局长施子海强调,要深入研究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对药品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价格政策措施。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引导企业自主合理制定价格,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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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合理定价需多方发力

零售是我国药品销售终端的重要渠道之一,其价格政策在实践中逐渐调整和优化。“自主定价”对药店而言并不陌生,从2015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政府指导价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与此同时,药店属于市场经营,其药品零售价受经营成本、供应商、市场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药店也会根据控销产品、流通产品、独家代理产品、自有产品等制定不同的定价规则。

针对此次提出的支持药店自主合理定价,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医联体医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员仲崇明认为,对实体药店而言短期是利空消息,长期是利好影响。“医保部门相关一系列信号的释放,已充分说明其以医保药品为主,逐步有序将药店药品价格管治做到位的决心。同时,医保资金也会对药店生意提供明确的、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

在药品零售行业实战专家苍春看来,工业是成本控制的核心,“自主合理定价”不仅需要药店,也需要工业等多方进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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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终端价格碎片、无序

提及药品价格问题,当下药店线上线下差价大一直是行业热议话题。

近年来,消费者逐渐建立起线上购药的习惯,医药电商蓬勃发展。2023年中康监测的B2C药品市场规模达659亿元,同比增长21.0%。2023年O2O渠道全国快递店药品市场规模33亿元,70城市70%核心直送店规模95亿元,同比均达到双位数增长。

多家上市连锁财报也显示,企业在2021年、2022年、2023年线上销售额均实现同比两位数的增长。老百姓最新财报表示,2023年线上渠道销售总额约20亿元,同比增长38%。健之佳在2023年财报报告期内线上渠道实现营业收入总计21.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58%。

这一背景下,药店线上线下的差价大等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引发不小争议。仲崇明直言,当前药店生意的美誉度总体仍令人担忧,终端价格存在碎片、无序等情况,甚至普遍价值价格颠倒等情况。

“把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放在一起俯瞰,就是要讲一些平等、公共。”仲崇明一进步表示这次发布的公告提到了,“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等,就把板子打在了网络药店、零售药店,以及一些药企。“工业、商业的侧影之一是真实与朴实,而不是从研发、生产、流通、零售等各环节进行坐地起价、漫天要价,也不是互联网时代一味搞流量变现、垄断及价格畸形。要回归脚踏实地、靠谱经营,这是有利于各环节市场主体的底层逻辑。”

苍春则坦言,药店自主合理定价对于目前行业线上线下的价格争议影响比较小,甚至在短期内可能会起到一定的反作用。“野蛮发展的时代过去了,中国药店要静心去研究消费者,为顾客提供更多的健康帮助,这才是发展的核心。我们的定位不是所谓的专业医生,而是顾客的健康小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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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渠道价格治理趋严

随着大量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对药店价格的监管也必将趋严。

今年年初,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对省级集采平台的挂网的药品四同药品(同通用名、同厂家、同剂型、同规格)开始价格治理,在三月底前要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促进省际间价格更加透明均衡,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目前,国家“挂网监测价”已经形成,并通报各省,各省要对本省挂网交易产品进行价格梳理和调整。

有行业人士认为,在解决医院药品“四同”治理后,国家医保局或已把下阶段重点工作瞄准门诊统筹以及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文称施子海赴辽宁调研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等工作时便提到,要进一步探索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对定点零售药店线下价格进行比价的实践,方便患者选择经济性更优的药店,推进定点零售药店价格公示、监测与治理

仲崇明认为,药店用户几乎都是医保参保人员,药店营收中医保资金的占比也不低。加强对药店药品价格的管治,有利于使药店加快规范化发展且更加灵活。关于价格监测、价格管理、价格调整等国家会进一步体系化地做实做细做详、织密织全。“关于药品加成、支付标准、打击骗保,也会动真格,总体而言是会促进药店良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