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抗和敌对国家的领导人必须准备定期开展相互对话,讨论他们都想要避免的战争形式,就像他们的前任在冷战期间所做的那样。为对此有所助力,美国及其盟友应该围绕它们认为共同的、固有的和不可侵犯的利益与价值观组织起来,这些利益和价值观包括在冷战结束时及冷战后成长起来的几代人的经验。
第二,必须对核战略的未解难题给予新的关注,并认识到其本质正是人类在战略、技术和道德方面遭遇的巨大挑战之一。几十年来,对广岛和长崎被原子弹化为焦土的记忆迫使人们认识到核问题的不寻常性和严峻程度。正如美国前国务卿乔治·舒尔茨在2018 年对国会所说:“我担心人们已经失去了那种恐惧感。”拥核国家的领导人必须认识到,他们有责任共同努力,以防止灾难的发生。
第三,网络与人工智能技术的领先大国应该努力界定其理论和限制(即使其所有方面均未被公开),并找出自身理论与竞争大国之间的关联点。如果我们的意图是威慑而非使用,是和平而非冲突,是有限冲突而非普遍冲突,就需要以反映网络和人工智能独特层面的措辞来重新理解和定义这些术语。
第四,拥核国家应承诺对其指挥控制系统和早期预警系统进行内部检查。这类失效保护检查应确定检查步骤,以加强对网络威胁和在未经授权、疏忽或意外情况下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行为的防范。这些检查还应包括排除对核指挥控制系统或早期预警系统相关设施的网络攻击的选项。
第五,世界各国,特别是技术强国,应制定强有力和可接受的方法,在紧张局势加剧和极端情况下尽量延长决策时间。这应该是一个共同的概念性目标,特别是在竞争对手之间,它可以将控制不稳定性和建立共同安全所需的步骤(既有当前的,也有长期的)联系起来。在危机中,人类必须对是否使用先进武器承担最终责任。特别是竞争对手间应该努力就一种机制达成一致,以确保那些可能不可撤销的决定是以有助于人类对其加以思考并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方式做出的。
第六,主要的人工智能大国应该考虑如何限制军事化人工智能的继续扩散,或者依靠外交手段与武力威胁,开展系统性的防扩散工作。那些野心勃勃地想要将技术用于不可接受的破坏性目的的技术收购者会是谁?有哪些特定的人工智能武器值得我们特别关注?谁来确保这条红线不被逾越?老牌的核大国探索过这种防核扩散概念,结果成败参半。如果一种具有颠覆性和潜在破坏性的新技术被用于武装世界上怀有最强烈敌意或道德上最不受约束的政府的军队,那么战略均势可能难以实现,冲突也可能无法控制。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