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滚一个雪球: 是一个合理但后患无穷的安排。这是为什么呢?是早期出资的贡献,在基金做大的过程中,会被极度稀释,除非出资人通人性,随着基金做大能不断把GP股权让渡给实际管理人,但这又有谁能做到呢?//@滚一个雪球:回复@不明真相的群众:这样的出资人不是就变成基金的认购者了吗?对于一家初创私募来说,原始募集的资金应该是很重要的,出资人想要入股也是合理的要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