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董小姐牺牲格力来自救银隆 这么简单的事
.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了不知道为什么还在扯
1.会计上没有双重关联方的概念
2.准则规定,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综上,格力按照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后就没披露和银隆关联联系的义务,报表都合并了,还披露个鬼呀!
格力信息披露确实不好,但如果说因为这个引起投资者抛售我不认同,因为格力一直是这样,又不是第一天了!
格力确实应该改进自己的信息披露工作。但是,超出准则规定要求格力做出信息披露,这个针对的主体就搞错了,你应该先去找有关部门先改规定。最后,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网上还有人质疑美的的方总减持的动机,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他持续披露一下到底是不是为了改善生活呢!还有某个被绑架的老板,到底绑架的原因事什么呢?很显然,这些没有相关规定,你也$格力电器(SZ000651)$ $美的集团(SZ000333)$ 不能要求公司披露吧
同意。
不光是收购银隆,在生活电器和智能装备信息的披露也很少。
空调以外板块营收停滞不前,到底是内部消化并表不显示,还是当前处于布局阶段产能跟不上未发力,还是行业特征决定收入确认延迟,不清楚。
和投资者的互动,无论是机构还是散户,也少得可怜。
在这点上,海康威视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对象。即时充分有效沟通,能说的说不能说的不说,有这么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