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要让我一语成谶了吧,大股东解禁带领一众小弟套现,然后一地鸡毛
养元饮品因和“红牛”合作,股价火了一把,澄清此“红牛”非彼“红牛”,并澄清只是经销安奈吉。网页链接
为什么我不看好 这门亲事,或者说为什么我不看好天丝在国内市场折腾来折腾去!这里我不讨论养元饮品会受到什么影响,之探讨对红牛和奥瑞金会造成什么影响!
一、历史回顾
对于天丝为什么来国内推安奈吉我就不多说了,之前文章详细说过了,不过是增加谈判筹码,因为华彬根本没有指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获取红牛商标权,不过一个“拖”字!一审否决了天丝挑起的清算红牛请求!红牛完胜!
天丝对于走法律途径强行摘桃子不再抱有幻想,推出安奈吉,包装90%以上采用原有红牛包装,即便如此,销量依然不尽如人意!
二、引入养元
养元不过是安奈吉江北地区总经销罢了!这里还需要了解的一件事情是,天丝并不是直接与养元母公司直接合作,二是直接与养元的孙公司合作。
引入养元看似一招狠棋,在我看来实则是江北地区破罐子破摔罢了!
看待任何事情我都先提问题,这里的问题有两个。
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是江北,不是江南?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是养元,不是乐虎、东鹏,或者是农夫山泉,亦或者是别的稍微有点实力的企业?
(一)为什么是江北,不是江南?
首先,我要承认一件事,就是作为散户我的信息渠道真的是少的可怜,虽然网络上获取信息的来源如此广泛,但在阅读相关信息的同时,还要想着辨别信息的真伪,当然我能看到的大多数信息是所有人通过百度都能看到的。
其次,江南还是江北,可能有朋友会很不屑,觉得这个很重要吗,通过这个怎么能看到天丝战略上的失败?
这里我先说一下观点:天丝此次引入养元经销江北市场,是天丝安奈吉国内布局的大溃败!
为什么这么说,我的根据是什么?我要承认,我并没有更多的数据支撑,单纯是个人分析!
1、季节性周期导致江北、江南市场年可销售功能饮料时间差异。以长江为分界线,越往北四季越是分明,到了东北三省,每年5月份开春,10月份供暖,虽然东北人有冬天吃冰棍的习惯,但冬天喝红牛的还是很少见!每年满打满算,有5个月 的销售旺季。与之截然不同的是广州等地,零上几度已经很冷了,阴历正月开始逐渐变暖,直到十一月基本都维持在零上10多度以上,销售季节可到10个月左右。在可销售期的对比上,江南市场是江北市场的2倍左右。
2、有效消人群导致江北、江南市场功能饮料销售的受众差异。虽然江北地区有两个人口大省,河南、河北,但是我们看到江北地区虽然地域辽阔,但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陕西、山西、山东、河南、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北京、天津共十二省、两市。可以看到除了北京、天津、山东以外多数省份没有什么竞争力。包括河南、河北在内,大多是人口流失的,或者说大多数地区工期是人口外出打工的,这些打工者则普遍集中在江南地区,除去流动人口外,江北地区由于其地理优势(平原为主)多数为农业人口,这部分人口并不是功能性饮料的有效消费人群,那么保守且合理的预计南北地区有效消费人群规模比应该在1.5:1以上。
这样算上销售时长江南江北地区市场规模应该在3:1以上。(数据不全,个人粗略分析)
3.从人性角度确认江南、江北市场规模差异。安奈吉在国内已经运营销售了15个月左右了,网上多数评论说其占据了5%左右的市场份额(虽然国内占比并不重,不过相对于泰国市场规模可能并不小)。虽然不知道其是否是全国全面性、一致性铺货,还是重点铺货江南一带。但是,由于红牛出来的叛变者,一定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到了安奈吉的战略布局中,至于引入养元是否有其在背后出力不得而知。这个变节者应该对于红牛销售量分布有所了解,保留好销售易销售的地区在自己手中,将一些边缘化的销售地区交由他人打理,是比较合理的。那么我上述推测就有其合理性,江北市场就是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的鸡肋一般的存在。
上述三点再说的只有一件事:江北市场存在并且有一定规模,但是天丝不想砸钱开拓,效率不高、经济性不好!
(二)为什么是养元?
接着上面我要思考的是为什么是养元,而不是东鹏、乐虎等功能饮料,或者是其他有些实力又想扩大产品种类的公司呢?
1、可能有人会嘲笑我白痴,一样是做功能饮料,你凭什么去找东鹏、乐虎合作?东鹏、乐虎为什么帮你铺货?帮你铺货是不是会占有我的市场份额?那么,我换一个角度想这个问题,如果是中国红牛要和东鹏、乐虎合作,将江北经销权交由其中一家打理,又会是一种什么局面,这两家参不参与、帮不帮忙?可以这么说国内的功能性饮料商对于中国红牛是有敬畏、尊重的,华彬集团作为中国市场功能性饮料的拓荒者,不仅为功能性饮料打开了市场,在后起之秀发展阶段也为通过恶意竞争方式挤占乐虎、东鹏市场,给予了他们一定的生存空间!我想如果读者您是上述俩个公司的掌舵人,在红牛提出江北市场交由您打理时,您应当不会有过多顾虑,唯恐这个馅饼掉进别人锅里吧。
2、以礼品销售为主的养元在渠道上与红牛有一定重叠,但远远不够。经销团队对一家公司的影响有多重要,看看那个倒下的中国果汁界的巨头汇源果汁就知道。组建一个好的团队需要时间、资金、运气。养元与红牛之间依然是有一定差距的,这个需要养元再培养。但是如果换成乐虎、东鹏的团第运作,就更加水到渠成,商品销售方向一致,就会剩下销售团队培养的时间、精力、资金,也不需要等那一点气运!养元接手这样费力不讨好的活不知道是为什么?
最后,我要再说一次,引入养元是天丝溃败的开始,划江而治是不存在,划江后天丝在国内谈判的新增筹码基本消耗殆尽,依然给自己留了退路,引入养元最重要的是进攻江北市场,但自己不投放一兵一卒,失败的损失达到最小化。也就是说天丝方面不想将战线拉的过长、在国内市场中并不想投入过多,代理人经销商模式最为稳妥,也最经济有效,成本和风险控制都比较合理。这种做法和摘中国红牛的桃子是不是如出一辙,风险由养元承担,好处天丝收了?天丝方面不需要过多投入资金组建营销团队,不需要投入资金推广做活动,不需要考虑运营成本,养元要货只负责提供就好。借助养元的品牌和其渠道,推广自家商品,成败天丝都不会损失,反而强推成后功可以再次单方面撕毁协议,回收经销权,一本万利。
再看安奈吉15个月的运营到底抢占了红牛多少市场份额(这种份额我们要认清,是在高度一致的罐体包装与借用中国红牛的知名度情况下达成的)。反而华彬方面一边守住了红牛基本盘,另一边维持着战马的高速增长,另一边果倍爽、唯他可可和芙丝水等产品也逐渐崭露头角。19年是安奈吉与红牛激战的一年,红牛做到逆势增长,今年红牛销售受疫情影响下降约3.6%,约5亿元。天丝占了谁的市场?是红牛的吗?个人觉得一定程度上是占了红牛的份额,但绝不是所说的5%那么多。今年战马能量型维生素饮料完成销售额7.16亿元,果倍爽、唯他可可和芙丝水三个新品销售额合计约2.2亿元。
总结一下:天丝的意图过于明显,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谈判筹码!
未来双方和解的概率依然是最大的,或者说华彬集团依然可以长期销售中国红牛。
中国红牛,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三、对于未来红牛与天丝的争夺的看法
这里我依然认为最后和平解决是必然结果,有人拿“王老吉和加多宝”进行比较,两者的差别在于商标问题吗?不是。而红牛和天丝的问题核心在于商标,你品牌自己尝试过在一个市场运营,失败后寻求了合作者,合作者冒着投资失败的后果,开疆扩土打下江山,你要单方面撕毁合约回收商标,取消人家资格?然后,继续沿用人家20多年一直未变得包装、广告词进行销售,你觉得自己过分吗?或者你是中国红牛、我是泰国天丝,你觉得我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多了就不再说了,对于未来的结果,已经在文章中多次分析过了!
关于奥瑞金文章汇总。
文后附上红牛官方公告:
2020年7月9日,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发布(下称“天丝公司”)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天丝集团享有红牛金罐商标的合法权益”的《声明》。该《声明》存在多处不实和误导性信息。为了让社会公众了解真实情况,帮助广大消费者依法甄别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中国红牛”)合法生产和销售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中国红牛特授权上海段和段(北京)律师事务所陈若剑管理合伙人、庞文爱资深律师发表本律师声明。
1. 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5月14日《裁定书》,中国红牛已经于2020年7月2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更未做出判决。天丝公司在《声明》中无视该《裁定书》仍在司法审查阶段且尚未生效的事实,公然宣称“判决结果进一步证明……”,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歪曲为“判决结果”。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何来“判决结果”?天丝公司将尚未生效的《裁定书》作为其“享有红牛金罐商标的合法权益”的所谓依据大肆传播,严重背离案件客观情况,误导广大消费者,涉嫌对中国红牛商誉进行贬损和诋毁。中国红牛已经授权本律师对天丝公司的侵权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依法追究天丝公司的法律责任!
2. 中国红牛于1995年10月4日获得国家卫生部批文后正式生产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成为中国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喜爱并消费长达20多年的唯一一款红牛功能性饮料。尽管天丝方于1993年7月28日设立了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当时却无法在中国正式生产上市红牛功能饮料产品(这也是天丝方1994年寻求与严彬先生合作设立中国红牛的原因)。1996年,中国红牛董事长严彬先生亲自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设计全新的、具有独特的“三缩颈”设计的金色金属罐体包装/装潢(即“金罐包装”),并于1996年7月18日申请红牛饮料“金罐”包装罐的外观设计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ZL96307886.0)。“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包装、装潢在天丝公司申请第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之前就已构成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天丝公司申请注册该立体商标损害了中国红牛在先的包装装潢权益,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书》认定事实严重错误。中国红牛有信心通过司法审查撤销该《裁定书》。
3. 天丝公司在《声明》中声称:“判决结果进一步证明,天丝集团是“红牛”金罐包装和商标无可争议的所有者并依法享有使用该系列商标的合法权益”,“北京红牛不再享有使用“红牛”系列商标、金罐包装以及其他任何与天丝集团在华注册的“红牛”系列商标有关的权利。”,更是涉嫌发布不实及误导性信息。如前所述,严彬先生为中国红牛创造设计“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金罐包装”,中国红牛拥有对“金罐包装”的合法权利。天丝公司在《声明》中声称根据该“判决结果进一步证明”天丝公司对“金罐包装”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权益,并声称中国红牛不再享有金罐包装的法律权利,涉嫌故意夸大和歪曲《裁定书》的裁定内容(实际上,该《裁定书》仅仅只是关于该立体商标问题的裁定),严重背离客观事实!
4. 如新闻媒体已经广泛报道,中国红牛与天丝公司的系列商标纠纷案件目前仍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级地方人民法院审理之中,均尚未做出最终裁判结果。天丝公司从未取得其所宣称的对于红牛系列商标“无可争议”的法律权益,并且该《裁定书》仅仅只涉及第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且尚未生效。天丝公司却在《声明》中声称:“判决结果进一步证明,天丝集团是“红牛”金罐包装和商标无可争议的所有者并依法享有使用该系列商标的合法权益”,“北京红牛不再享有使用“红牛”系列商标、金罐包装以及其他任何与天丝集团在华注册的“红牛”系列商标有关的权利。”,涉嫌故意夸大和歪曲《裁定书》内容,严重背离红牛系列商标案件的客观情况!
5. 中国红牛依据1995年11月10日天丝公司与中国红牛及其股东签署的《协议书》(下称“95年协议书”)、《合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享有在中国市场合法使用红牛商标并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产品的合法权利:“95年协议书”第一条规定:“只有丙方(即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丁方(即天丝公司)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第六条规定:“丁方(即天丝公司)保证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不销售红牛饮料系列产品,只为丙方(即中国红牛)生产红牛饮料系列产品”,第七条之规定:“本协议有效期五十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资合同》第十九条约定:“合资公司(即中国红牛)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
天丝公司在《声明》中公然违法宣称:“目前中国市场上获得合法授权的金罐红牛产品仅有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2款产品。”,甚至天丝公司此前还在媒体公然宣称“华彬红牛是侵权产品”,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95年协议书”及《合资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涉嫌诋毁和贬损中国红牛及“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中国红牛已经在深圳市前海人民法院对天丝公司提起诉讼。中国红牛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中国红牛的独家销售权,追究天丝公司及其授权方、经销商及代理商的法律责任!
6. 中国红牛提请广大消费者特别注意识别中国红牛合法生产和销售20多年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此前媒体报道称“天丝集团所有的红牛安奈吉、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与华彬红牛的包装相似度高达90%,三款产品的不同是正下方标注的文字不同而已”。天丝公司擅自非法使用中国红牛拥有合法权利的红牛“金罐包装”,涉嫌故意混淆商品来源,误导消费中国红牛20多年的广大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天丝公司2020年3月16日在其官微公然宣称:“红牛®安奈吉饮料”“具有一脉相承的功效和品质”。事实是,天丝公司的“红牛®安奈吉饮料”系于2019年6月才在中国市场发布上市,“红牛 @维生素风味饮料”也是在2019年12月才正式在中国发布上市,其宣称的所谓的“具有一脉相承的功效和品质”,何来之有?天丝公司涉嫌利用中国红牛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广泛知名度,攀附中国红牛“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的知名良好商誉,意图违法销售及“搭售”其“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误导中国红牛“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的原有消费者,购买消费天丝公司的“红牛®安奈吉饮料”和“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7. 中国红牛出品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于1997年7月4日获得“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根据相关报告,“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的成分包括:牛磺酸、咖啡因、肌醇、赖氨酸、烟酰胺、泛酸、维生素B2、B6、B12等。据媒体报道,天丝公司在中国涉嫌非法销售的所谓“红牛 @维生素风味饮料”,与中国红牛合法生产和销售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成分存在区别,天丝公司向中国推出的“原装进口红牛——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的主要成分包括牛磺酸、肌醇、维生素B族、瓜拉纳提取物等,而减少了华彬红牛中所含的适量咖啡因,该成份以瓜拉纳提取物取代。”,“泰国天丝原装进口的红牛与华彬红牛从品类来说,最大区别在于它不是功能性饮料,而是风味饮料,因为它没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所以它不可以添加咖啡因,只能以瓜拉纳提取物作为代替。”。对此,敬请中国红牛消费者予以细致甄别。
8. 中国红牛合法生产和销售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20多年来在中国已经家喻户晓,成广为中国众多消费者喜爱的功能性饮料品牌之一。中国红牛特此向一直关注与支持中国红牛的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人士、媒体及朋友们致以真诚感谢!
中国红牛提请广大红牛消费者:中国红牛合法生产和销售的红牛饮料在金罐包装正中下方标注有“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请广大消费者依法进行甄别,依法做出明智消费选择!
9. 为此,中国红牛将授权本律师依法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中国红牛对天丝公司涉嫌违背商业道德和契约精神的违约及违法行为,对天丝公司严重侵犯中国红牛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中国红牛几十万经销商、上下游产业几百万就业人员以及数以亿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正谴责,并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之法律行动追究天丝公司及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中国红牛将在依法追究天丝公司法律责任的同时,对于已经或者即将协助天丝公司在中国境内涉嫌非法销售“红牛®安奈吉饮料”和/或“红牛 @维生素风味饮料”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相关方,如果在本律师声明发出之后,仍然继续参与和/或协助天丝公司在中国境内涉嫌非法销售“红牛®安奈吉饮料”和/或“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的共同违法侵权行为,中国红牛将保留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
$奥瑞金(SZ002701)$ 本文只记录个人刚想看法,留待日后验证,不做投资建议。奥瑞金也已经从底部涨了40%+,个人依然持有未曾减持。
通篇文章没有多少实质性论据,反而很多主观判断,楼主为什么这么恨天丝?是不是因为自己有奥瑞金的角度来看问题?毕竟中国红牛一直是奥瑞金大金主,有几点个人理解和疑问说一下:
1.为什么不和乐虎合作,这个逻辑如果可行,那就等于把特斯拉给比亚迪去代理,嗯,钱多买一送一吗?
2.关于协议期限,你说50年,天丝自己不知道?如果没有把握会冒这么大风险授权期限没到自己就开卖?然后华彬为什么要冒风险另外弄个战马去卖?就是一山寨的感觉,还说安奈吉比不了,说天丝摘人家桃子,意思代理商就可以无限期使用品牌一直卖一直卖?授权了20年,累计销售一千六七亿,利润少说也几百亿了,多少投资都回本翻了几翻了,但听说中国红牛十多年一直未有分红,倒是严彬开了很多公司,个人有很多小算盘,你是大股东会一声不吭?合作不愉快,授权期限到了,品牌商继续合作与否完全是他的权利,怎么就说不道德了…
3.说味道不正宗,安奈吉没有蓝帽子,刚好昨天买了两罐对比过,都有蓝帽子,倒是商标上,安奈吉有标R,意为注册商标,中国红牛却没有,为啥?
4.这个案子复杂的地方在于,严彬和天丝在泰国和中国合资公司都是有股份的,天丝占比大,和奥地利红牛合作类似,但是品牌和配方肯定是天丝的,现在天丝已经不给中国红牛配方了
我不认为华彬天丝双方会和解,天丝打官司是下死手的,华彬还一度停产了,这局面是不死不休,现在官司明摆着要拖着,十年都不定能判下来。天丝开新工厂,招渠道,做广告,送股权给北京怀柔国资,明摆着要自己做。养元一打手而已,给的又是安奈吉这块鸡肋,恶心下华彬而已。其实华彬真正的威胁,还是国外跟红牛同类的进口饮料,口感比红牛好,价格比红牛便宜一半,要不红牛老家泰国怎么会被干到老三了,依我看,内忧外患下,红牛迟早要降价。
突然搞出个自动续签?中国红牛有和泰国红牛签自动续签?你是没租过店把,这店合同给你租几年你就算是给他镀金合同到了,他不给你了你就是闹跳楼都没用,你不爽就把你装修的给拆回去,谁给你签自动续签?等于无限期租?房东n子有问题吧?买了个房子无限期续签租给别人,现在连一年租金都不给你签,老子明年要加租就加
另外一点,你说天丝做火的中国红牛是吗?天丝93年来到海南,干不下去了,才和人家合作的知道不?$奥瑞金(SZ002701)$
可口可乐,当年健力宝好的时候国内碳酸有可口可乐啥事,他在国外火,在国内就火了?
还不是国内的代理打下的天下……
肯德基,麦当劳,来了中国是因为它在国外火才能扎根的吗?他不推出符合国人口味的食品,早黄摊子了,什么油田豆浆它不上?米饭它不上?靠的的是它在国外炸鸡卖的好吗?
你又是哪个粉?
第一人家有免签协议自动延长至50年。
第二你们喜欢说租房子,那就说一说,你单纯租没问题到期走人完事……但是我说我要长租,而且我要装修,合同上签的也是长租,到时候自动续约。
好了你10万的房子,我花了100万装修,到期了,你看房子装的好,想自己来住,不履行协议了,单方面不续约了,把我从房子里撵出来要……我跟你要装修补偿,有什么问题?
$奥瑞金(SZ002701)$
我人品哪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