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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合谋定价,胡兆英旗下锦伦旅运罚款417万】竞争事务委员会就旅游服务合谋定价案件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向4间业务实体及1名人士展开法律程序,包括指控锦伦旅运、公司董事总经及旅游业议会前主席胡兆英,以及8度海逸酒店、恒丰酒店和海景嘉福洲际酒店的拥有人兼经营者。

案情指出,锦伦旅运和另一间旅游服务供货商,在2016至2017年间,协议订定他们在9个酒店集团旗下酒店内销售的旅游景点门票和车票价格。

竞委会又指酒店集团和其中一间酒店的旅游柜枱营办商,担当促成者角色,在锦伦旅运和竞争对手之间传达定价数据,积极落实合谋定价安排,有合理因由相信相关安排损害竞争,违反《竞争条例》的“第一行为守则”。

其中锦伦旅运、胡兆英和海景嘉福与竞委会达成合作协议,因此申请颁令锦伦旅运罚款417万港元,海景嘉福罚款160万港元,胡兆英3年内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所有人须支付调查费和讼费。

至于没有与竞委会订立合作协议的8度海逸酒店及恒丰酒店,竞委会现正向审裁处申请命令,宣布答辩人违反了“第一行为守则”,并向他们施加罚款等。

竞委会行政总裁毕仲明表示,案件中的合谋安排,影响有意游览香港热门景点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