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拟被罚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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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17日,*ST西发发布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3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公司财务报告显示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同时公司财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3.7条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提交的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不过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来看,股票简称:由“*ST西发”变更为“ST西发”;股票代码:仍为“000752”;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2024年7月19日。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7月1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2024年7月19日开市起复牌;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6月8日,*ST西发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ST西发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西发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ST西发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ST西发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借款及天易隆兴所持*ST西发10.65%股权被冻结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西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二、对王坚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三、对罗希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罚款300万元、500万元。四、对闫清江、魏晓刚给予警告,分别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五、对牟春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六、对陈婷婷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七、对唐逸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储小晗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罚款30万元、60万元。二、对王承波、谭昌彬、吴刚给予警告,分别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11月16日前买入*ST西发股票,且在2023年11月16日收盘时仍然持有*ST西发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西发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ST西发(SZ00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