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 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 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50%;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上市公司采用其他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 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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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伊利的对比,中国建筑的第三期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3.47 为授予日20181226的64%。 同时限售期两年,解锁期三年,限售期满之后每年解锁1/3.
伊利的是分成5期解锁,第一期的限售期为一年,一年之后即可卖出。
第二期是两年,一次类推,每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