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
《实施细则》明确,成都将落实区(市)县属地责任和职能部门牵头责任,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和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新建及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管理的主要包括新建小区、既有小区两种类型。
按照《实施细则》,成都将由政府组织引导推进既有小区公用桩建设改造,力争到2025年,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既有小区固定车位实现自用桩应装能装。
划重点,是所有小区固定车位全部实现自用桩应装能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