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卡倍亿的董事会在2022年2月22日正式提议下修转股价,2022年3月10日,卡倍亿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卡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2.5元向下修正为人民币76.00元/股。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几点:
①转股价下修并非可以随意下修
例如,卡倍转债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卡倍亿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75.88元/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70.35元/股,因此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卡倍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75.88元/股。
②满足下修条件并非一定要下修
下修转股价是发债公司的权利而非义务,当可转债正股股价满足下修条件后,发债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而且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当可转债满足下修条件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选择不提出下修提案。
例如,截至2022年4月25日,晨丰科技(603685)的股价触发晨丰转债(113628)下修转股价条款。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如再次触发晨丰转债再次满足下修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即使董事会提出了下修提案,如果股东大会没有通过,则下修转股价失败。
例如,众兴菌业的董事会于2018年7月16日提议下修转股价,但是在8月2日的股东大会上,对下修转股价议案投反对票的股份高达49%以上,众兴菌业宣布该次下修转股价失败。
这里解释一下为什么股东大会会否决可转债下修。主要原因是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而表决是否下修的股东均未持有公司可转债。可转债的转股价下修后,往往会促进可转债转股,然而大量的转股意味着这些老股东的权益将被摊薄和稀释,因此一些未持有可转债的股东出于个人利益考虑,选择否决下修转股价提案。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可转债满足了下修条件,还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双双通过才能实现下修。有时候仅仅是董事会提议下修转股价,并不代表下修一定成功。如果董事会提议下修后,可转债短期冲高,而下修提案被股东大会否决,那么可转债价格很有可能会迅速回落下来。
③下修后的转股价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如果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没有转股价下修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的限制,那么可转债下修后的转股价就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
例如,湖广转债(127007)的发行公告中这样规定:湖广转债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A股股票面值。
在湖广转债的发行公告中,并无转股价下修不得低于正股每股净资产的规定,当时湖北广电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7.5689元/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7.9145元/股,因此在2019年2月21日,湖广转债下修后的转股价格为7.92元/股,而湖北广电2018年的每股净资产为9.41元,湖广转债的转股价突破每股净资产的限制,成功下修到底。
④下修后的转股价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
转股价下修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主要集中在一些银行、券商类可转债上,这些转债的发行公告中都有规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一些国企背景的可转债也禁止可转债下修低于每股净资产,主要是考虑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例如,本钢转债(127018)的正股本钢板材(000761)是国有企业,在本钢转债的发行公告中规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这里有朋友可能会产生疑问,截至2022年4月22日,浦发转债的转股价为13.97元,而正股浦发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8.00元,那岂不是转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了吗?实际上浦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15.05元,初始转股价生效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期间因为正股利润分配而调整过两次转股价,以致目前的转股价为13.97元。而浦发转债在2019年上市之初的转股价15.05元,是正好等于2018年年报披露的浦发银行15.05元的每股净资产。有意思吧?浦发银行深知自身严重破净并且无法下修,干脆一开始就把转股价设置为每股净资产。
当然银行、券商类可转债下修转股价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也让这类可转债的转股价值普遍偏低,转股溢价率往往居高不下,显得非常鸡肋。
⑤未上市就下修
可转债下修转股价并非一定要发生在可转债上市后,一些可转债在上市前,由于正股股价下跌到了下修阈值,随即进行了下修转股价。
例如,2021年2月8日上市的海兰转债(123086),在上市之前满足了下修条件,董事会随即提议下修转股价并得到了股东大会通过,海兰转债也成为了A股市场上首只未上市先下修的可转债。
⑥一年内多次下修转股价
可转债并非一年内只能下修一次转股价,只要可转债正股股价满足了下修条件,就可以提议下修,一年内也可以多次下修转股价。
例如,胜达转债(113591)正股是大胜达(603687),大胜达的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了下修转股价提案,自2021年1月4日起,胜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73元调整为10.46元。2021年5月18日,股东大会再次通过了胜达转债下修转股价提案,自2021年5月20日,胜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46元调整为8.83元。
⑦可转债下修阈值不同
不同可转债的下修阈值不同,有的可转债下修条件比较苛刻,有的可转债下修条件相对宽松。
例如,海兰转债(123806)的正股价只要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就满足了下修条件;而兴森转债(128122)的正股价要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才满足下修条件。相比之下,海兰转债的下修条件更为宽松,也更容易实现。
可转债的下修条件宽松与否,可以作为我们筛选可转债的标准之一。
⑧持有可转债的大股东无表决权
董事会关于可转债的转股价下修提案,需要交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且下修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而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可转债的股东是没有表决权的。
大股东为了在股东大会获得表决权,往往会提前减持可转债。例如,永鼎股份(600105)的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1日提议下修永鼎转债(110058)的转股价,公司将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下修正“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此后永鼎股份的大股东永鼎集团在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永鼎转债98万张,占永鼎转债发行总量的10%。减持永鼎转债后的大股东永鼎集团获得了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之后永鼎转债的转股价也成功下修。
上述情况中,永鼎股份的大股东是在董事会提议下修后减持可转债的。如果大股东在董事会提议下修转股价前减持可转债,也可能是可转债将要下修转股价的信号。当然这需要我们提前关注发债公司的各种公告,进而判断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意图。
⑨下修转股价是可转债的利好
下修转股价后,可转债的转股价值会得到提升,可转债的价格也会随之水涨船高。因此下修转股价是可转债的重要利好之一。
例如湖广转债(127007),湖广转债在2019年2月22日下修转股价成功后,伴随着转股价值的提升,湖广转债连续上涨,价格从之前的面值附近一度跃升至14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