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警察想罚谁就罚谁 股灾时中信证券牵头非法获利的你们罚了几个?
出生于1977年、居住在浙江衢州市的郑领滨在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长达一年半的时间跨度内,使用“缪某妹”证券账户操纵四川长虹、钢构工程等十二只股票。其中,仅在2015年12月份操纵三力士、得利斯时“失手”亏损,其余十只股票操纵均不同程度获利。
经统计,郑领滨操纵12只股票合计获利2493.65万元。其中,郑领滨在“四川长虹”上收益最为丰厚。2015年6月9日至10日期间,“缪某妹”账户合计买入“四川长虹”1277.9股,买入金额1536.8万元,卖出金额1602.2万元,最终获利6,285,265.50元。
而“营口港”则是郑领滨花费时间最多的个股。2014年8月22日至10月21日两个月间,郑领滨曾分三次操纵营口港股价,三次共获利614万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郑领滨操纵十只股票的违法所得3085.32万元,并处以6292.53万元的罚款,同时对两只亏损股票的操纵行为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罚没款项合计9577.85万元。同时,对郑领滨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最初对其立案调查时所涉及的股票是19只,经当事人的申辩后只认定了12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