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性降息并未发生,LPR改革替代不了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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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周茂华

来源 | 领遇

【作者简介】周茂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职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经济分析师,负责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研究,具有多年利率衍生品与外币债券交易经验。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首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5%,比原来基准利率降了10个BP,比以前老的LPR降了6个BP,5年期以上LPR为4.85%。


2019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自8月20日起发布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LPR(Loan Prime Rate),是指金融机构对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客户贷款利率定价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根据金融机构自身资金成本、贷款期限、企业风险溢价等因素的基础上加点。


新LPR形成机制大致可以简化为:MLF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就是挂钩中期借贷便利(MLF)为主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并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借款人的风险溢价与自身资金成本等因素进行加点;另外,本次改革增加5年期以上期限品种,将报价行数量扩张到18家,预计报价频率有原来美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新LPR形成机制有何影响?

新LPR报价实施首日,基本符合预期,市场表现平稳,股市、债市、汇市整体呈现窄幅波动走势。

数据显示,A股微跌0.11%,全天波幅11点;债市表现略分化,利率债交投平淡,利率整体稳中略升,2年期利率持平,10年国债利率小幅上升1个基点,而信用债交易相对活跃,各期限、评级利率涨跌互相,整体稳中略降,尤其是5年期信用债利率下行相对明显;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在7.05-7.07附近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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