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位置这个语气这么说话,只要小学学历的都知道你的意思了,别含沙射影,不敢承认。男人,敢作敢当!中国的案例你拿美国法律陪审团类比,意思不是老明显了?
我不想跟你继续这个话题,我觉得你们用这种语气来谈一个事情毫无意义,我都说了我不清楚国内会怎么样,你如果选择性失明我也没办法。
-问题是刘强东不需要赢,光被告要上法庭找律师的钱都出不起,既然请不起律师自然败诉。所说的300万被告就得出了,这是要倾家荡产的哦。即使刘强东没赢,被告应付诉讼花的钱和时间精力都得出,而刘强东只要叫自己律师干就行了。
你认为全世界都用美国法律?美国总统宣誓手扶圣经,全世界就都必须信基督教?
在国内我不是很了解,但在美国想要告诽谤是很不容易的,刘强东要怎么证明她这么说给他只要了经济损失?感觉陪审团那关都过不了,但如果在国内嘛…
傻东真是出了一手臭牌,越来越令人升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