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间的对三重再摄取抑制剂的定义是存在差别的,这是分歧点的来由。您认为的三重再摄取抑制剂只需要有抑制活性存在就足以,所以把奈法唑酮也给列入三重再摄取抑制了,但事实上,奈法唑酮对再摄取NE、DA的抑制作用非常低。因此,医药界普遍把奈法唑酮定义为5-HT拮抗剂和5-HT再摄取抑制剂类的药物,而非三重再摄取抑制剂。我认为的三重再摄取抑制剂应该要能达到上述讨论的临床优点,才算是三重再摄取,即在治疗抑郁症同等疗效的前提下,具备起效迅速、改善性功能障碍、恢复快感缺失、改善认知等临床优势(部分或全部具备)。毕竟三重再摄取抑制剂最显著的特征是多了个多巴胺摄取抑制作用,必须把这一优势和特色给显示出来。 所以,之前您提的文拉法辛,舍曲林等都属于偷换概念,将这几者的疗效或销量等与三重再摄取抑制面临的临床优势和有可能出现的前景给偷换了。
至于您提到的“从这一点考虑,继续针对单胺系统进行小修小补不太可能做出爆款,拥抱新机理是必然之势。”“抗抑郁新机理方面,靶向谷氨酸系统最有前景” 这两句话是存在些观点矛盾的,因为靶向谷氨酸系统最有前景是因为它起效迅速,而如果安舒法辛真得做成功,则不仅仅是具备起效迅速等优点了。因此,若您提的靶向谷氨酸最有前景,那单胺学说的三重再摄取做出来后又怎能不成为爆款呢?
所以,我还是保有原有观点,认为三重再摄取抑制剂临床前景很大,但难做,需要运气。 也谢谢您提供的一些看法,相当专业,虽看法有些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