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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芳离职本无可厚非,金融行业人才流动也是常有的事。但问题在于她管理的基金是三年封闭期,并且净值还不理想(如工银圆丰,封闭三年,净值在0.68左右)。基金经理离职属于重大事项变动,并且很多投资人当初认购基金时大都是出于对基金经理的认可。所以,合理的机制应该约定如果出行基金经理离职等重大事项,基金应当做临时开放,给基民继续持有或赎回的选择权,这样才更合理@雪球基金 @雪球创作者中心 $工银圆丰三年持有期混合(F011006)$
引用:
2022-11-20 23:04
袁芳的离职还是蛮突兀的,之前也曾闹得满城风雨,但后来好像就不了了之。在已进年关的时候来这么一下子,对持有袁芳的基民而言,不啻于当头一棒。把调子起得高一点,这对整个公募行业的信誉,都是一种打击。
不少基金公司、媒体、自媒体(包括我在内)在过去两三年,都对明星基金经理进行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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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零后2022-11-22 14:12

我跟踪了这些年的基金,真正稳健,持基体验好,且长期回报优异的基金经理屈指可数

ssta2022-11-22 13:02

以前我特看好袁芳,现在看来不过是赶上风口罢了

xu0162022-11-21 21:36

可以起诉,索赔,理由充分

威廉姆斯基2022-11-21 21:06

建立黑名单机制

我是腾爷爷2022-11-21 20:01

投诉多了影响相关产品备案的

jiu零后2022-11-21 19:09

实际没啥用,除非写进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里,或者在事先在基金合同上约定

我是腾爷爷2022-11-21 18:55

我今天打公司电话和证监会电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