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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clizman” 提问:2016年参与定增的机构于今年6月份解禁流通了,按照证监会减持新规,定增获取的股份实施减持前应该需要事先公告。为何参与定增的“金鹰温氏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在解禁之后,于三季度减持了1275万股,却未履行事先公告义务!请董秘认真确认该等行为是否属违规减持以及参与定增机构后续股份减持安排并提前公告。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金鹰温氏定增2号资产管理计划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其股份增减变动是根据其自身情况决策,并没有提前公告的义务。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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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问的,机构要割肉你还不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