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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网页链接

全部讨论

2022-01-01 12:31

三、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唐山金控孵化及其控制的主体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申请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3、申请人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若产品属于“高环境风险”企业,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近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若产品属于“高污染”企业,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是否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近一年内是否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罚。(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3)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4)发行人最近36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现阶段是否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相关许可,如是,是否已经取得,如未取得,请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展、后续取得是否存在障碍。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4、根据申请材料,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质押股份占申请人总股本比例为12.4%,占唐山金控孵化持有申请人股份比例49.99%。请申请人结合质押的原因及合理性、质押资金具体用途、约定的质权实现情形、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清偿能力、股价变动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平仓风险,是否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并说明实际控制人维持控股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审核并发表明确意见。
5、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7.5亿元,用于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申请人2016年非公开发行已存在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测算依据及过程,各项投资是否为资本性支出,是否以募集资金投入;(2)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3)本次募投项目与2016年非公开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在现有产能已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再次募投扩产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结合在手订单或意向性订单说明新增产能是否能有效消化,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提示;(4)相关效益测算依据是否谨慎合理;(5)在账面货币资金充裕、前次募投项目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补流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6、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由9.28亿元增至19.32亿元,净利润由0.80亿元增至2.15亿元, 2021年1-9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82%,但净利润仅134.3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631.75万元,同比下降近100%。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大幅背离情形。申请人前五大客户销售集中度约30%-40%,其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2021年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之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结合期末合同订单履行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形;(2)结合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发展情况、公司市场地位、产品销售量及销售单价的变化等分析说明营业收入前三年大幅增长而最近一期放缓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列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与申请人合作起始时间、销售产品类型、销售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及销售回款金额等,分析说明前十大客户变动及相关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和合理性;(3)公司2021年1-9月业绩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季节性特点,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业绩变动一致,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持续;(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大幅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公司与明阳智慧能源合作模式、销售和采购产品的联系与区别等说明明阳智慧能源同为申请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申请人与明阳智慧能源采购和销售价格、条件是否与其他供应商或客户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同为供应商和客户的情形及存在的商业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7、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形。请申请人结合各类胶具体应用领域供需变化、市场竞争、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及成本构成变化等分析说明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申请人部分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提示。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8、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由5.96亿元增至7.90亿元,应收票据2019年金额减少至0,随后一年一期增至2.8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申请人采用票据或信用结算的原则依据,报告期内相关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是否存在变化;(2)应收票据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票据类别及主要的票据出具方或背书人,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情况及充分合理性;(3)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前五大欠款方基本情况及未回款原因,结合上述内容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标准与比例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一致。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9、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由1.50亿元增至3.10亿元,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各类存货明细的主要构成、库龄结构、期末在手订单覆盖情况、期后销售结转情况等,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在最近一期营业收入增速和毛利率均大幅下降的情况下申请人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积压滞销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0、最近三年申请人商誉账面价值3.28亿元,最近一期增至4.36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商誉构成明细及形成过程,结合标的资产被收购后经营业绩情况、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有)说明报告期内商誉减值计提情况及充分合理性,各期末商誉减值测试参数设定是否谨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1、报告期内申请人短期借款金额由1.28亿元增至5.97亿元,最近一期新增应付债券0.77万元。申请人账面货币资金最近两年一期保持4亿元。请申请人:(1)列示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存管情况,说明资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或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共管的情形,相关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2)在货币资金充裕的情况下,申请人短期借款大幅增加并新发行债券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融资用途,相关规定是否与公司同期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3)结合控股股东债务情况及还债能力分析说明账面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被占用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2、报告期内申请人固定资产由2.81亿元增至5.42亿元,其中增加部分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金额小幅下降。报告期内申请人环氧胶和聚氨酯胶产能产量大幅增加。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新增房屋及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和用途,在机器设备金额下降的情况下产能产量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3、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申请人是否存在类金融业务,如是,相关业务开展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14、申请人2020年存在会计差错,影响了当期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及应交税费金额的准确性。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该笔费用的具体情况,因会计差错调整的应交税费是否已完成汇缴,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2021-12-31 06:52

证监会: 你这份增发股份申请报告,有些证明材料不够完整,请在30天内提供详细的资料给我

2021-12-31 06:49

让康达新材提供一份报告,解释证监会提出的一些问题。

2021-12-30 22:50

谁出来说说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