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 08:42
监管函警告下来, 你还想不想发债了 ? [好失望]
其一,涉嫌虚假陈述。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作出的承诺,本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件,而且还涉及到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因此,即然作出了承诺,理应严格执行。既不可拖泥带水,也不可随意更改甚至是不兑现。作出承诺而不兑现,存在误导与忽悠市场、投资者的问题,当然也涉嫌虚假陈述。
其二,涉嫌操纵市场。现实案例中,增持股份或回购股份,往往都发生在个股股价大幅下跌或低估的特殊时期,在特殊时期作出的承诺,当然有特殊的意义。一方面是为了维护股价的稳定,另一方面背后亦有借助承诺,激发市场热情,提振投资者信心,借助市场的力量拉抬股价或吸引资金进场的意味。客观上,是否作出增持股份或回购股份的承诺,对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显然是不一样的。因此,作出相关承诺却不兑现,背后当然有操纵市场的嫌疑。
监管函警告下来, 你还想不想发债了 ? [好失望]
等监管函吧
骗了韭菜们热情
刷流氓。
真好意思说
好家伙,直接坦白欺骗
2019.12.21的回购计划说最高不超过21元/股,为何现在又是15.95了?
没处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