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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e互动】“azonee” 提问:据长城汇理资管于2016年9月9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问询函[2016]第313号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将于2017年11月清算,且不得续期”,3季度报显示其持有2.8%的股份,减持是否要公告?对本公司有何深远影响?

公司官方回答:你好!感谢你对公司的关注。根据有关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应当遵循监管部门的有关减持规定。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