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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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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所,本所将中止审核:…(五)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
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未及时告知本所,本所经核实符合中止审核情形的,将直接中止审核。
第一款所列情形消除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所。本所经审核确认后,恢复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审核时限自恢复审核之日起继续计算;但财务报告期调整达到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审核时限自恢复审核之日起重新计算。存在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但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视为相关情形已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