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成立及茅台股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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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投资者对茅台集团设立集团营销公司一事严重关切,个人认为市场反应激烈是非常正确的,是中小股东对自己权益可能严重受损的奋力抗争。集团营销公司的设立会严重改变上市公司对外的产品独立定价权、提价权以及公司对经销渠道的掌控权。尤其在集团营销公司准备2019年销售1.4万吨(股份公司总共才3.1万吨)茅台酒的情况下,面对集团的这个巨无霸经销商,定价权、提价权以及公司对经销渠道的掌控权大幅削弱或丧失是可以预期的,预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严重受损,投资者出现恐慌继而愤怒是正常和正确的。

结合集团的说辞及某些研报的一些观点,个人看法如下:

首先,个人认为集团营销公司的设立没有任何意义,只会拿走股份公司的相当部分利润。营销公司设在股份公司之下不行吗?营销公司设在股份公司之下一样可以解决关闭专卖店所回收的配额的短期内公平再分配问题,同样非常有利于后面三季度营收增速进一步提升,也同样可以缓解市场供求关系,当前市场价格在2200 元左右,迫切需要放量来压制价格过快上升。股份公司同样可以考虑到茅台未来4~5年预期2 万吨的增量市场,提前布局商超、500 强企业等渠道和消费群,从而推动现有经销商拓展新客户,形成鲶鱼效应。

其次,个人认为股份公司名下的营销公司设立才更有利于在未来3~5 年甚至更长期限内控制茅台酒的市场价格,持续培育高端消费群。在长期,茅台的供给确实无法匹配需求的高增长,确实容易形成市场投机炒作。股份公司名下的营销公司也可以更强地掌控渠道,对接新时代的核心消费群。放眼全球高端消费品龙头如爱马仕、路易威登、香奈儿等,其渠道建设较为注重直营和消费者体验,股份公司名下的营销公司的设立才是继专卖店之后的一个新里程碑,这才值得期待。相反,集团成立营销公司来分股份公司的利益是可耻的,侵害了股份公司的独立经营权,是不值得期待的,是该遭咒骂和鄙视的。

再次,股份公司产能即将达到极限,未来利润增长点不多,在提价不易的情况下,扩大直销比例恰恰是新的利润增长点,如果被集团拿走,未来股份公司产能达产以后又不能提价,请问利润增长从何而来?难道最终达产后的股份公司就是个年产5.6万吨定价969元的茅台生产车间吗?

因此,个人认为如果集团营销公司成立(基本板上钉钉),茅台未来超预期业绩增长基本没有,业绩增长更多来自产能彻底释放,但产能已经接近到顶。个人预期未来上市公司利益将严重受损,增长逐渐停滞,后果不堪设想,考虑到上市公司的内在提价能力未来基本丧失(需国务院批准),作为投资建议个人觉得应严重看空,至少应逐渐与五粮液估值趋同或略低。

个人估值建议 个人预测2019年股份公司业绩35元左右,目标价700 元,目标价分别对应18\19年静态\动态25\20 P/E,现股价对应18\19年静态\动态32.3\25.8 P/E,目标价有30%下行空间,建议立即减持。

最后我提一个问题作为结尾,我想问问保芳书记及其背后的国资方,保芳书记作为集团公司董事长,一把手,同时也是股份公司董事长,一把手,您或者您们组织了精兵强将在集团公司旗下成立营销公司,作用说是一反腐败,二补短板,三促发展。那请问如果把营销公司设在股份公司旗下,这样正好吧直销利润留在了 股份公司体内,皆大欢喜的事对不对? 人员同样还用这些精兵强将,难道这三大远景就实现不了吗?股份公司是公众公司,透明度应该更强,不是更有利于群众监督吗?难道不是吗?

全部讨论

2023-08-15 19:05

回个关聊聊呀

2023-04-16 13:10

最近收益怎么样

2019-06-02 18:05

好文

总算审核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