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经过股权结构重组;
1996年1月将2000万股的非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马来西亚怡保工程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1996年7月向境外投资者发行13,500万B股;
1997年6月,对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送1.7股并转增3.3股的分红方案;
1998年发行A股1亿股。
至此,形成以下的股权结构:
关联公司:
1)省高速公路公司
省高速公路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39.01%的股 份(含国家股委托管理的37.48%股份)。省高速公路公路拥有的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的公司7家,其下属仅本公司一家上市公司,于1996年6月承诺不建设、经营与本公司经营类同的高速公路或桥梁等。
2)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佛公司”)
广佛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一中外合资公司。本公司在其中拥有75%的股份。外方 股东原为珠江船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后转为珠江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占25%股份。广佛公司负责广佛高速公路的运作和管理,经营期为20年。
3)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佛开公司”)
于1996年3月12日成立,由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公 司共同投资,其中本公司与省高速公路公司各持25%及75%。佛开公司的经营权于1997年1月1日起30年内,负责该高速公路的营运及管理,同时亦包括公路的维修及养护。
税收政策:
公司:经营所得一九九五年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一九九六年度按33%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超过15%税率以上部分由省财政厅返还。从一九九七年度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九江大桥:车辆通行费收入从正式通车收费之日(即一九八八年六月)起,至一九九五年度止,免征营业税。由一九九六年起,至还清投资本息前先征收后返还。
广佛公司:以公路项目及配 套设施取得的经营所得,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1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车辆通行费等业务收入从第一期工程投入使用的月份起,五年内免征工商统一税(即一九八九年八月至一九九四年七月免征工商统一税),自一九九四年八月起至一九九八年期间先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超过原工商统一税税率2.5%的部分实行先征后退。
经营业务:
广佛高速公路、佛开高速公路和九江大桥三个项目的开发、经营与管理。
(1)广佛高速公路
广佛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一中外合资公司。公司在其中拥有75%的股份。外方股东原为珠江船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后转为珠江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占25%股份。广佛高速公路于1989年8月建成通车,是广东省第一条高速公路,连接广州——佛山,为双向四车道,全长15.7公里,最高设计车速每小时120公里,最大设计交通流量为69,000辆汽车/元。(这个数字怎么理解?没大明白)广佛公司负责经营及管理广佛高速公路。广佛公司有权经营广佛高速公路至2009年。其后将由本公司和省高速公路公司分别按75%和25%的比例组建一个新公司,继续经营管理广佛高速公路至2019年。
广佛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由广佛高速公路沿线的收贷站收取的通行费。经广东省物价局批准,广佛高速公路现行通行费水平是基于每辆标准小型客车0.45元人民币/公里来确定每段的通行费水平。该标准于1996年6月1日起生效。1995年,平均每辆车的通行费收入约为7.57元人民币。广佛高速公路的日平均交通流量由1991年的13,930辆增加到1995年的45,825辆,年平均增长率为34.7%。
(2)佛开高速公路
佛开高速公路为广佛高速公路向广东西部的延伸部分,连接佛山的谢边一开平的址山。全长79.8公里,为双向四车道。最高设计车速每小时120公里,最大设计交通流量为69,000辆汽车/元,广佛高速公路和佛开高速公路皆为连接中国北端黑龙江省与中国南端海南省的同江三亚国家高速公路(国家“九五”规划中“两纵两横”主干高等级公路网络之一)的组成部分。
佛开高速公路由佛开公司负责开发、营运和管理,本公司持有佛开公司25%的股权,省高速公路公司拥有其余75%的股权。佛开公司汪册资本为3.4亿元人民币。它有权经营佛开高速公路至2026年。 佛开高速公路各段的通行费标准按每辆标准小型客车0.45元人民币/公里来确定。
(3)九江大桥
九江大桥为一座横跨广东省南海市西江主干流的单塔斜拉式特大公路桥,是325国道的一部分。该桥于1988年8月开始商业营运,为双向两车道,主桥总长度为1,682米,两端引道8.23公里。最大设计交通流量为32,000辆汽车/元。
九江大桥的现行通行费水平自1995年11月10日起生效,并根据标准车辆类型的不同定为人民币2元至30元不等。九江大桥的日平均交通流量由1991年的13,000辆增加到1995年的22,000辆,年平均增长率为14.1%。九江分公司负责九江大桥的营运和管理,本公司获授权经营九江大桥至2018年。
关于派息:
本公司原则上每年分派股利一次,以现金或股票方式支付。除本公司章程和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外,内资股股东和外资股股东亨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向外资股(含B股)股东支付股利及其它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元支付。